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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人,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

2019-09-28 09:43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尊敬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您好!感谢您为上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贡献,也感谢您多年来对税务和医保部门工作的支持!

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为确保您能及时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请您关注以下缴费事宜:

一、集中征期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原则上超过集中征缴期不允许参保,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一)如果您是连续参保缴费人员,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19年标准执行,每人250元。2019年已按220元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差额30元部分,在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即280元/人)。

(二)如果您是中断参保缴费人员,续保时应自2018年参保年度起补缴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补缴后次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上高县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缴明细表

缴费类别

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

2018年-2019年均已缴费的

补缴2019年个人少交部分30元,缴纳2020年个人缴费250元

280元/人

2018年-2019年均未缴费的

补缴2018年180元,2019年220元,2019年个人少交部分30元,缴纳2020年250元

680元/人

2018年已缴费,2019年未缴费的

补缴2019年220元,2019年个人少交部分30元,缴纳2020年250元

500元/人

2019年出生缴费参保的儿童

补缴2019年个人少交部分30元,缴纳2020年个人缴费250元

280元/人

2019年出生免费参保的儿童

缴纳2020年个人缴费250元

250元/人

如国家、省调整缴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三、缴费方式

如果您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直接选择税务部门为您提供的多元化缴费渠道和方式完成缴费:

(一)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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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识别二维码 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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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直接到各银行网点(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江西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7家银行)缴费。

(三)前往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指定的经办人代征代缴,注意取得正规的财政专用票据。

(四)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支付宝搜索“赣服通”,选择“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五)持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到各税务大厅缴费,通过支付宝扫码付款,或通过三方协议直接扣款(已签订过城乡养老保险三方协议)。

税务部门还将不断创新缴费渠道和方式,为您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敬请关注。

特别提醒

如果您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与社保卡发卡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您缴费后,需要3-1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缴费到账和记账。为确保您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提前尽早完成缴费。

四、其他事宜

税务部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一体化”征收。

如果您还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您可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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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长期以来您对税务和医保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事业蒸蒸日上,阖家幸福安康!

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  上高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8日

供稿:上高政府网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