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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55次常务会议

2019-09-14 09:38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2019年8月30日,县长胡海洋主持召开第5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黄雪梅关于上高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汇报。

会议指出,重大项目建设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展示区域发展的重要平台。近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与中央、省、市保持高度一致,既要追求项目数量,更要保障项目质量,坚持质量优先,全力以赴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

会议听取了县工信局游春生关于上高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上高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是是省委、省政府学习借鉴浙江等发达省份成功发展经验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以我县入选江西省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会议确定:1. 原则同意《上高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上高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请县工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下发;2. 由县财政暂先拨付10万元工作启动经费,后续相关经费据实保障;3.关于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县工信局要积极与上级工信部门对接,在相关配套设备采购等方面与上级保持一致。

(三)

会议听取了县整治办周韶华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试行)》《上高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上高县开展“双百”评政务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和《上高县“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请县整治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要求:1. 既要坚决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又要深入查找和努力破解诸如中介收费高、事实垄断等深层次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帮助企业减轻成本;2.要提高工作标准、拉升工作标杆,逐年提高年度考核达标分数线,努力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

(四)

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卢晓宝关于上高县禁毒工作现状及工作建议的汇报。

会议指出,禁毒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群众福祉,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做到精准打击,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禁毒工作。

会议要求:1. 县公安局要深入分析全县吸毒人员年龄结构、毒品来源、吸毒原因等深层次问题,并将详细情况向县政府汇报;2. 要盯紧学生群体,盯牢网吧、学校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普及禁毒知识,切实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县教体局要全力支持配合;3. 由王栋同志做好协调,加强乡镇、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4.从2020年开始,将禁毒工作经费足额列入县财政预算,具体来源由胡练康同志负责。

(五)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关于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非煤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延续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上高县新潮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天寅矿业有限公司、上高县铜鼓岭采石场等5家非煤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延续一年。

会议要求,县税务局要根据《三合一方案》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此项工作由胡练康同志牵头负责。

(六)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关于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高老汽车站地块改造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鉴于老汽车站交通运输功能严重弱化,容易造成区域交通拥堵,原则同意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上高老汽车站地块进行改造。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新老汽车站交接工作,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精心安排老汽车站临时班线,确保群众出行不受影响。

(七)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晏启明关于上高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了减税降费“县长税课”。

会议要求:1.要坚持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大额支出;2.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款应减尽减、应收尽收。

(八)

会议听取了县医保局曹昌明关于全县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请示。

会议确定:1. 原则同意全县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2.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筹措;3.工作经费由县医保局与财政局共同商定后报县政府审定。

(九)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文广新旅局赵勇强关于上高县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的汇报。

会议指出,县博物馆是上高的“文化客厅”,要高标准、慎重做好博物馆陈展工作。

会议确定:1.关于设计和施工是否分开招标的问题,请相关部门认真研究;2. 展厅定位要准确,不能随意拔高或降低展览项目立意;3. 要着手开展陈展文物史料收集工作;4.请县文广新旅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汇报内容修改完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十)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涂炳财关于上高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等扫尾工作,为我县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十一)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陈鹤鸣关于全县敬老院(福利院)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要继续扎实有效推进敬老院(福利院)工作,按照程序对全县敬老院(福利院)消防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十二)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潘文胜关于五里岭小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 原则同意五里岭小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请县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2. 尽快算清项目总价,原则上采用EPC总承包模式;3. 必须确保项目质量,如达到省优以上(含省优),由发包单位按项目结算总价1.5%奖励承包单位;4.成立五里岭小学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冷水清同志担任组长,赖伟同志担任副组长,项目实施主体为工业园区管委会,教体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

(十三)

会议听取了县信访局毕海龙关于全县信访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动员和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信访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

会议听取了县镜山集团袁四牯关于上高县人民政府与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人民政府与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统计、精简文件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经请示县委书记龚法生同志同意,胡海洋同志在外学习期间,由胡练康同志负责县政府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

出席:胡海洋  胡练康  傅荷英  彭宇波

冷水清  李美后  王  栋  李卫东

罗蒲陶   毕福林  赖  伟  熊  辉

请假:胡  勇   罗意然  张 鲛

列席:县政府办黄雷、潘文胜、钟国云,县委办况勤,县人大办周小毛,县政协办舒丙文,县监察委黄志阳,县委组织部陈文涛,县委宣传部陈卫东,县委政法委卢海保、黄琦琮,县发改委黄雪梅,县财政局晏启明,县住建局罗望林,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县统计局熊光明,县工信局游春生,县商务局陈庆玲,县信访局毕海龙,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李安,县农业农村局陈小云,县林业局简冬林,县交通局吴景成,县教体局杜宝林,县卫健委唐武,县水利局邹立新,县文广新旅局赵勇强,县民政局陈鹤鸣,县税务局胡友树,县生态环境局涂炳财,县科技局钟文,县人社局黄雪林,县应急管理局陈备战,县市监局王群,县整治办周韶华,县城管局冷报田,县治超办袁小兵,县行政服务中心黄虎生,县国资办黄义清,县医保局曹昌明,县审计局左华文,县公安局罗忠才、卢晓宝,县司法局吴竹生,县交警大队黄湖明,县森林公安局何江,县检察院晏亮敏,县法院李春泉,县史志办晏紫春,县档案馆易东一,镜山集团袁四牯,城投公司晏晓剑,供电公司柳林桂,润泉供水公司苏旺贵,顺民天然气韩江涛,移动公司邓春,电信公司况海军,人民银行黄江勇,物资总公司金小云,田心镇鲁世漭,芦洲乡卢友华,上甘山林场郭志鹤,锦阳新区魏华安,惠邦公司黎圣义

法律顾问:李文革

供稿: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