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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54次常务会议

2019-07-25 09:32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2019年7月16日,县长胡海洋主持召开第5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违建别墅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聚焦违建、位置两个关键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到举一反三、依法办事。此项工作由傅荷英同志牵头负责。

此议题向县委常委会汇报。

(二)

会议听取了县行政服务中心黄虎生关于上高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及工作方案。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及工作方案》,请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

(三)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黄雪梅关于上高县“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上高县“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上高县“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四)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黄雪梅关于上高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

会议要求:1.要坚持高标准规划,各专项规划要相互衔接,争取一步到位、一次成型;2.要有目的性规划,积极对接省市相关战略、要求,准确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3.要全面系统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科学谋划。此项工作由胡练康同志牵头负责,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据实保障。

(五)

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局李建军关于县政府机关食堂经营管理暂行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政府机关食堂经营管理暂行方案》,请县机关事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向县委请示同意后,按照方案执行。此项工作由胡练康同志牵头负责。

(六)

会议听取了县镜山集团袁四牯关于上高县国有资本管理集团组建运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国有资本管理集团资产充实方案和《上高县国有资本管理集团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请县镜山集团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七)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关于DCG2017057地块开发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1.在酒店主体封顶或与国内外知名星级连锁酒店管理公司(经营三家以上五星级酒店或五家以上四星级酒店)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和项目商业区建筑(含酒店)建设未完成70%前,不动用预收款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江西新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已达到预售标准的两栋建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2.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预售工作及预售款严格监管,将此次预售款的履约情况作为办理下一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条件,如出现违约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3.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对未交清土地款的地块,一律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工作由胡练康同志牵头负责。

(八)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意见的汇报。

会议指出,加强低效闲置用地处置是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意见》,请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要求,要严格控制增量,把好土地供应源头关。在供地之前,要加强对工业项目引入类型、建设标准与规模等方面的前期谋划,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建立土地出让金返还与土地开发进度挂钩制度,倒逼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在供地之后,园区等部门要加强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土地开发进度,对供而未用或闲置低效的土地,依法依规及时收回。

(九)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杜宝林关于上高二中、上高中学选聘教师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二中、上高中学选聘教师方案,请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向县委和市人社局请示同意后,按照方案执行。此项工作由冷水清同志牵头负责。

会议要求:1.要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优秀教师薪资待遇;2.要维护和保障好教师合法权益,加强社会联动,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3.要认真总结教师招聘工作经验,提前谋划,分析好当前形势,为下一年招聘工作打好基础。

出席:胡海洋 胡练康 胡 勇  彭宇波 傅荷英

冷水清  罗意然 李美后 王 栋  李卫东

罗蒲陶  毕福林  赖 伟  熊 辉

请假:张鲛

列席:县政府办黄雷、潘文胜、邹伟良,县委办况勤,县人大办周小毛,县政协办舒丙文,县委组织部何瑾,县委政法委陈贵根,县委宣传部李燕,县监委黄玉乖、陈建新,县行政服务中心黄虎生,县发改委黄雪梅,县机关事务局李建军,县镜山集团袁四牯,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县教育体育局杜宝林,县工业园管委会付敬冬,县公安局王海波、罗忠才,县人社局黄雪林,县市监局王群,县医保局曹昌明,县住建局罗望林、晏新平,县住房公积金中心龚击空,县司法局吴竹生,县编办李中根,县民政局陈鹤鸣,县工信局游春生,县财政局黄文根,县税务局胡友树,县城管局冷报田,县水利局邹立新,县商务局陈庆玲,县文广新旅局赵勇强,县应急管理局陈备战,县林业局简冬林,县生态环境局冷发平,县气象局吴才明,县科技局钟文,县交警大队黄湖明,县农业农村局谢恒,县卫健委唐武、县扶贫办黄俊雄,县交通局吴景成,县统计局熊光明,县审计局吴校全,县人民银行容志强,县锦阳新区魏华安,县接待办易勇明,县国资办黄义清,县城投公司晏晓剑,县法院朱潜,县检察院刘鹤民,供电公司谢淼良,润泉供水公司谢珊,顺民天然气韩江涛,惠邦保障房公司黎圣义,上高二中李灵辉,上高中学蔡礼彬,新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朱闽军

法律顾问:李文革

供稿: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