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深化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情况小结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有关领导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在全系统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视和积极参与;深刻领会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十四大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现就我县2019年深化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根据上级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重新调整了十三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由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任第一主任、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层层督促落实。
2、科学制定方案。确定各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目标和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后最新出台的各有关单位“三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将实施方案印发给全县各地和各有关责任单位。
3、及时动员部署。今年以来,我县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33次,及时部署各阶段工作,进一步细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方对安全整治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积极性,在全系统形成了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运行机制。
4、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实施联合惩戒,在省、市主管部门检查和我县各类专项检查基础上,我县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执法检查计划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各主管部门约谈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整治对象,并对相关隐患进行督办、曝光。
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1、全面排查隐患。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全面辨识、管控风险,今年以来,我县共辨识各类风险点4636处,风险点全部受控,企业自查隐患2651条。同时,我县累计组织各类督查组56个,出动3100余人次,深入企业、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共排查出隐患3714条(含企业自查),截至,已整改完成3618条(整改完成率97.4%)。
2、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截止到目前共发现各类违法行为3起,主要涉及为工业园区及部分政府公建项目。执法人员均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并将有关要求报相关单位。
3、惩处违法行为。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实施联合惩戒,相继建立约谈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开展“五个一”、“反三违”等活动,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39场,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达1223余人次,同时制作新增“一图一牌三清单”34套,危化品、非煤矿山52家企业预计于6月份全部完成“一图一牌三清单”制作。
5、创新监管模式。在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我县致力于强化特色促进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一是继续推进“安全管家”会诊制,通过政府出资和引导企业出资两种方式,与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第三方机构达成合作协议,第三方机构为我县近200家企业提供各类安全服务;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大力推动非煤露天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使用。我县去年采取BT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的方式,建设了在线监控平台,实现了全县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开采范围、运输载重等情况的信息化、实时化和常态化监管,并由县应急管理平台统一进行调度;三是强化督促引导,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我县规定企业法人安全评估达标方可竞选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同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活动,将评估结果与企业诚信建设、财园信贷通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强化责任,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措施。
1、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围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隐患清零,强化监督执法,营造强劲声势,取得了新的成效。针对检查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我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截止到目前我县已约谈企业7家,行政处罚3家企业共计14.5万元人民币。
2、对安全隐患排查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严格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整改。严把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关,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一确定整改时间和落实责任人,做到每一处安全隐患都有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格挂牌督办。我县严格按照挂牌督办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跟踪落实整改,直至隐患核销。三是严格“四个一律”。对发现的每一项重大安全隐患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停工、断电、扣押、暂扣证照等强制措施和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原则。四是严格“五个一批”。对隐患排查治理采取闭环管理。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企业。充分运用宣传栏、纸质媒体、网站等舆论手段,形成专项整治高压态势,使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五是严格约谈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及问题突出的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通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层级考核,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督促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促进抓实各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狠抓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整治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风险管控措施不彻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足等。
从执行过程来看,主要有以下困难:
1.一些单位参与热情不高,认为专项整治是行业主管部门的事,与其关系不大;
2.工贸、农林水等专项整治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上级无明确标准,难以有效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3.部分专项整治监管力量不足,比如工贸专项,我县工贸行业规上企业就有78家,监管干部只有2人(含分管领导1人),很多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同时工贸涉及行业类别多,监管知识面广,大多数监管人员知识储备无法胜任工作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我县下一步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始终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重点,持续加大力度,加强监管执法,确保安全。
1、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县将继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树立标杆作出示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树立标杆企业,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标杆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
3、督促企业引入安全文化管理体系。开展安全文化体系建设活动,建立从管理者到员工人人关注安全,关注自身安全、关注身边人的安全、关注集体的安全,形成为追求卓越的安全生产绩效而不断努力的长效机制。
上高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