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现将罗蒲陶、李文华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因机构更名,罗蒲陶同志由分管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调整为分管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李文华同志分管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其他分工不变。
上高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