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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字〔2019〕17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2019-04-24 09:33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关于推荐上高县国资办主任徐彦如任上高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函

上府字〔2019〕17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8年,全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保持了平稳态势,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涌现了一大批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此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8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1)先进部门

上高县教育局 上高县民政局

(2)先进乡镇(场)、街道

徐家渡镇人民政府 泗溪镇人民政府

(3)先进派出所

田心派出所 敖山派出所

二、2018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晏雪涌 上高县敖阳派出所所长

刘清华 上高县博物馆馆长

漆昌然 上高县机关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聂建清 上高县实验小学教师

杨宇峰 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进步。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轻火灾危害。


2019年4月24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

供稿: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