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县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56件,县政协委员提出提案59件。为认真抓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办理工作
办理建议、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履行宪法和法律,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认真办理好建议和提案,对于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作用,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的建议、提案数量多、质量高,所提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充分代表了社会各界的心愿和呼声。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切实提高办理成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积极主动、实事求是、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重点解决事关全局、事关民生和对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影响大的突出问题。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抓紧解决,对需要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的事项不得推卸责任,不得推诿扯皮;对应予解决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订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不具备条件或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作出明确答复,取得代表或委员的理解。
三、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在具体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针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现场查勘、现场办公,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保证办理效果。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办理前要主动走访代表、委员,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鼓励和提倡承办单位通过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当面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商讨解决办法,确保办理质量;办理中可邀请代表、委员到现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要及时与代表、委员见面,报告办理结果。答复件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解决措施要切实可行,谈问题要实事求是,答复件的文字要精炼,语气要诚恳,行文格式要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答复件,县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退回重办。
四、规范程序,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办理工作
(一)建议、提案所提问题需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时,明确标注承办单位共同主办的,承办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分别办理并答复代表或委员。明确标注主办、协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同协办单位协商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交书面办理意见,双方互相通报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起草答复稿并交协办单位会签后,以主办单位文件答复代表或委员。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见附件3、4)认真拟稿、编号、签发、缮印、用章,严格把好政策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书面答复的文字要精炼、用词要准确、态度要诚恳。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要尽快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所有建议、提案必须确保在6月底前办复,对办理后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原承办单位必须再次办理,在一个月内办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须在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如确认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请书面说明情况并与应承办的单位联系好,在三天内将原件和转办意见反馈至县政府督查室,由县政府办公室集中协调转办,切勿延误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办理。
(四)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形成书面意见后,按规定的公文格式打印一式四份,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承办单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一份、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一份、建议人或提案人一份,承办单位自留一份。
(五)各承办单位在给每位代表或委员的答复函中,在首页右上角按下列要求分类和填写:
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
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
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和跟踪问效。办理工作结束后,将按照《上高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考核评比细则》(上府办发〔2007〕71号)要求,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办理工作好、办理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办理工作拖拉、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2.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表
3.承办单位给县人大代表答复意见打印格式
4.承办单位给县政协委员答复意见打印格式
5.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9年4月1日
附件1
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序号 | 建议名称 | 承办单位 |
|---|---|---|
1 | 关于加强城市统筹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建议 | 城管局 |
2 | 关于敖山镇320国道至镇接官村乡道升级改造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3 | 关于完善进站大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发改委 |
4 | 关于加大对高科技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 | 科技局 |
5 | 关于“上八线”翰堂镇广坪村至磻村村路段重修立项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6 | 关于加快推进九峰公路改扩建项目进度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7 | 关于田心小微创业园增加用地指标的意见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8 | 关于各社区建立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议 | 民政局 |
9 | 关于解决乡镇主干道交通拥堵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10 | 关于规范汽车行业专业市场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市监局 |
11 | 关于改善镇渡至墨山路段乘车难问题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12 | 关于尽快解决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13 | 关于要求尽快在城区上甘山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 住建局 |
14 | 关于改善塔下集镇基础设施的建议 | 住建局 |
15 | 关于完善垃圾分类整体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 城管局 |
16 | 关于对老上太线进行维修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17 | 关于在城陂村甘堆组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18 | 关于将泗溪集镇通往床里村乡道拓宽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19 | 关于将一路公交车终点站移到龙泉山庄门口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20 | 关于提高食品工业园征地标准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21 | 关于将二路公交车延伸至夏威夷水上乐园的建议 | 交通运输局 |
22 | 关于成立锦江镇城管中队的建议 | 城管局 |
23 | 关于S223公路扩宽改造提升的建议 | 公路分局 |
24 | 关于提高社区网格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 财政局 |
25 | 关于320国道非机动车道整治、还路于民的建议 | 公路分局 |
26 | 关于加强工农巷南段维修管护的建议 | 住建局 |
27 | 关于加强东丰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28 | 关于学园路小学新建食堂的建议 | 教体局 |
29 | 关于乡镇教师工资福利支出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建议 | 财政局 |
30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防治的建议 | 教体局 |
31 | 关于翰堂镇农村饮用水联网供水工程立项的建议 | 水利局 |
32 | 关于加大对乡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 城管局 |
33 | 关于请求解决田心镇西干渠维修改造立项的意见建议 | 水利局 |
34 | 关于对蒙山水库东西干渠实施改造的建议 | 水利局 |
35 | 关于扩大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覆盖面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36 | 关于以试点的形式推广一套成熟的生猪治污技术模式的建议 | 畜牧水产局 |
37 | 关于翰堂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项目立项的建议 | 发改委 |
38 | 关于改造城区老旧小区生活排污管道的建议 | 城管局 |
39 | 关于将泗溪镇辖区内企业污水管网并入县内统一管理的建议 | 工业园 |
40 | 关于加强农村沼气池管理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41 | 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生育保险全覆盖的建议 | 人社局 |
42 | 关于在城镇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解决城镇群众养老难问题的建议 | 民政局 |
43 | 关于尽快将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建议 | 医疗保障局 |
44 | 关于建设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 | 民政局 |
45 | 关于要求在镇渡乡设立派出所的建议 | 公安局 |
46 | 关于110巡逻至锦江河南片区的建议 | 公安局 |
47 | 关于严厉打击县城内打着“听课”、“座谈”养生口号为幌子的养生讲座传销场所的建议 | 市监局 |
48 | 关于在九峰设立控制性开发范围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49 | 关于以大广高速上高南站建设为契机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南大门(南港、蒙山、翰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议案 | 文广新旅局 |
50 | 关于将鱼种场划归为芦洲乡管理的建议 | 畜牧水产局 |
51 | 关于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的建议 | 文明办 |
52 | 关于集镇粮管所退城还郊的建议 | 粮食局 |
53 | 关于将野市集镇供电线路列入2019农网改造项目的建议 | 供电公司 |
54 | 关于野市乡撤乡建镇的建议 | 民政局 |
55 | 关于县委、县政府制定荣誉市民的优惠政策的建议 | 商务局 |
56 | 关于成立上高县在外成功人士联谊会办事处的意见建议 | 商务局 |
附件2
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表
序号 | 建议名称 | 承办单位 |
|---|---|---|
1 | 关于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 商务局 |
2 | 关于大力扶持我县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 工信局 |
3 |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 | 商务局 |
4 | 关于开展我县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的建议 | 工信局 |
5 |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民间借贷监管的建议 | 金融办 |
6 | 关于加快建设我县生猪屠宰深加工产业的建议 | 畜牧水产局 |
7 | 关于建设敖山镇大坪归侨小微企业孵化园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8 | 关于医药化工企业退出镜山综合园区搬入黄金堆化工园区的建议 | 工业园 |
9 | 关于解决县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 工业园 |
10 | 关于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本县在外能人回乡创业的建议 | 商务局 |
11 | 关于扶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12 | 关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13 | 关于对工业园企业实行电费按实及分时计价的建议 | 供电公司 |
14 | 关于建立上高县建筑产业园的建议 | 工业园 |
15 | 关于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 | 住建局 |
16 | 关于推进我县建筑工地采用预拌砂浆的建议 | 住建局 |
17 | 关于加快县城河北棚户改造的建议 | 住建局 |
18 | 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 | 住建局 |
19 | 关于拓宽县行政服务中心前沿江中路段公路的建议 | 住建局 |
20 | 关于对沿江中路路灯进行改造的建议 | 城管局 |
21 | 关于尽快在西门巷路安装路灯的建议 | 住建局 |
22 | 关于统一规划经营铝合金防盗网大理石等场所的建议 | 市监局 |
23 | 关于加强洗车行业的规划管理的建议 | 市监局 |
24 | 关于治理县城锦江河道两岸种菜的建议 | 城管局 |
25 | 关于提升老城区品位,绿化上档次的建议 | 城管局 |
26 | 关于进一步提高县城环卫工工作条件保障城市卫生的建议 | 城管局 |
27 | 关于成立锦江镇城管中队的建议 | 城管局 |
28 | 关于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入垃圾分类处理网络的建议 | 城管局 |
29 | 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 | 城管局 |
30 | 关于商城小区内垃圾中转站搬离建议 | 城管局 |
31 | 关于改善上高二中学生停放车辆的建议 | 城管局 |
32 | 关于加强保健品监管防止坑害老年人的建议 | 市监局 |
33 | 关于加强民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监管的建议 | 市监局 |
34 | 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管理的建议 | 城管局 |
35 | 关于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36 | 关于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 | 生态环境局 |
37 | 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 | 生态环境局 |
38 | 关于解决我县农产品重金属超标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39 | 关于统筹推进我县秀美乡村示范村建设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40 |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赌博整治力度的建议 | 公安局 |
41 | 关于合理设置新城区路障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42 | 关于加大对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力度的建议 | 治超办 |
43 | 关于加强320国道隔离带建设后交通查处力度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44 | 关于扩大交警巡逻中队巡逻至锦江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45 | 关于开展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的建议 | 教体局 |
46 | 关于开设中小学生网络安全辅导课的建议 | 教体局 |
47 | 关于加强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 教体局 |
48 | 关于加强上高县学前教育规范工作的建议 | 教体局 |
49 | 关于提高农村小学老师素质的建议 | 教体局 |
50 | 关于提升我县文化旅游整合发展水平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51 | 关于设立上高文艺奖励基金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52 | 关于加强我县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 卫健委 |
53 | 关于加强乡镇医养结合建设,促进乡镇敬老院老人健康管理的建议 | 医保局 |
54 | 关于在农村普遍开展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的建议 | 民政局 |
55 | 关于加大民办养老机构监管力度的建议 | 民政局 |
56 | 关于推进我县康养小镇建设的建议 | 民政局 |
57 | 关于支持实施“绿色殡葬”落实民生事业增福祉于一方的建议 | 民政局 |
58 | 关于进一步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的建议 | 民政局 |
59 | 关于加强我县乡镇社区管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建议 | 民政局 |
附件3
上高县×××××××文件
分类:A(或B、C)
上××字〔2019〕第××号
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号建议的复函
×××代表:
你提出的“××××××××”的建议收悉,经我局(委、办)第 次党政联席(党组、常务、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
此复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4
上高县×××××××文件
分类:A(或B、C)
上××字〔2019〕××号
关于办理政协县十届四次会议第××号提案的复函
×××委员:
你提出的“××××××××××”的提案收悉,经我局(委、办)第 次党政联席(党组、常务、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
此复
附件: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5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编号: 号
代表姓名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电话 | 邮政编码 | |||
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人大代表按表中内容进行填写,然后分寄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附件6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编号: 号
委员姓名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提案内容 | |||||
承办单位 | 电话 | 邮政编码 | |||
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政协委员按表中内容进行填写,然后分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和承办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