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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上 高 县 财 政局
文件
上高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上财农指〔2018〕27号
关于下达2018年“和谐小康家园示范村”部门帮扶资金的通知
敖山镇、泗溪镇财政所、扶贫工作站: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和谐小康家园示范村”部门帮扶资金的通知》(宜财农指〔2018〕1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镇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详见附表),用于敖山镇晏家村水渠维修和泗溪镇熊家村修建桥梁。此款请列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到文后督促项目单位尽早组织项目实施,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二、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严格按上脱贫办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单位开工前要在项目建设点进行图片拍摄,项目完工后要在同一角度再次进行拍摄并及时在乡村两级进行项目公示。对未达到相应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以验收并收回前期项目款。
四、各单位要严肃对待,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款项,确保2019年底前实施完成。
附件:
上高县2018年“和谐小康家园示范村”部门帮扶资金安排表.xls
上高县财政局上高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上高县财政局人秘股2018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