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受县长胡海洋同志委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练康同志主持召开第4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和实施,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会议指出,开征环保税,发挥税收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中的调节作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完善税收体系的重大改革措施,也是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部署。
会议要求:1、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加强对新法的宣传和解读,营造有利于推进环保税征收的良好氛围;2、县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
(三)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陈信逞关于上高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汇报。
会议指出,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的重要标志。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上高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请县环保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2、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责任追究倒逼推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
(四)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陈信逞关于上高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汇报。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上高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请县环保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2、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以“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为工作重点,强化大气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管控,完成好各项空气指标控制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五)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陈信逞关于上高县蓝天保卫战2018-2019年冬春季攻坚行动方案的汇报。
会议指出,冬春季极易引发雾霾天气,拖累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关键阶段。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上高县蓝天保卫战2018-2019年冬春季攻坚行动方案》,请县环保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2、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更加科学、精准和强有力措施,严控污染物排放量,尽最大努力降低本地污染排放,严控污染天气发生,县大气办要继续保持工作高压态势,强化问题整改,以更加有力措施完成年度目标。
(六)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陈信逞关于上高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上高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请县环保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2、本周召开现场动员大会,部署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冬季攻坚,请冷水清同志牵头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七)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晏春华关于上高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评办法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评办法》,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力求办法更加科学、准确、有效。
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八)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晏春华关于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上高县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上高县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下发。
(九)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晏春华关于上高县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对于进一步发挥工业园转型升级主阵地作用、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十)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钟国云关于2018年度乡镇场(街道)、县直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2018年度乡镇场(街道)、县直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意见》,请县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十一)
会议听取了县城管局冷报田关于上高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检查考核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检查考核方案》,请县城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
(十二)
会议听取了县建设局罗望林关于上高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基于县城总规编制的城市规划管理重要依据,对指导控制老城区建设、完善各项功能、提升空间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请县建设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报县政府审定批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后颁布实施。
(十三)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黄涛关于上高县顺达砂石加工厂等四家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延续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上高县顺达砂石加工厂、上高县塔下乡塘富村晏财牯石灰厂、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上高县澜阳矿业有限公司四家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延续一年;2、各相关职能单位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美丽提升行动要求,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实现非煤矿山减量化、规范化和生态化生产。
(十四)
会议听取了县工信委游春生关于上高县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工业强县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工业强县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请县工信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李美后同志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强调,要始终保持“产业兴县、工业强县”战略定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技术改造、融合发展、绿色转型、企业培育、品牌建设六大工程,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工业经济质量和发展速度,再塑上高工业辉煌,实现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十五)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人社局黄雪林关于上高县2017年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情况的汇报,请县人社局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六)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安监局陈备战关于上高县中盛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26”事故调查情况的汇报,请县安监局核实各项处罚并依法执行到位。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十七)
会议明确,徐济周同志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方面工作,不再负责民政方面工作和分管县民政局;罗意然同志负责民政方面工作和分管县民政局。
出席:胡练康 晏慧珍 彭宇波 冷水清 傅荷英
徐济周 罗意然 李美后 毕福林 赖 伟
熊 辉
请假:胡海洋 胡 勇 罗蒲陶 张 鲛 李卫东
列席:县委办邹毛修、廖俊杰,县政府办黄雷、潘文胜、邹伟良,县委组织部陈文涛、高歌,县委宣传部陈卫东,县监察委晏小方、左仁金、刘江欢、陈建新,县检察院冷建军,县委统战部袁福能,县人武部易晓云,县政法委卢海保,县人大办孙龙,县政协办舒丙文,县委农工部潘思明,县信访局毕海龙,县编办李中根,县整治办周韶华,县总工会王美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李安,县审计局吴校全,县统计局熊光明,县农业局胡周文,县工信委游春生,县商业总公司陈庆玲,县财政局黄文根,县税务局胡友树,县公安局罗忠才、李云南,县发改委晏春华,县市监局王群,县商务局甘东林,县科技局钟文,县人社局黄雪林,县国土局黄涛,县水利局邹立新,县环保局陈信逞,县林业局简冬林,县民政局张金华,县机关事务局李建军,县司法局吴竹生,县文广新局赵勇强,县教育局杜宝林,县交通局吴景成,县卫计委唐武,县扶贫办黄俊雄,县安监局陈备战,县城建局罗望林,县行政服务中心黄虎生,县城管局冷报田,县体育局江燕,县畜牧水产局刘永强,县房管局晏新平,县公路分局胡海云,县旅发委李信,县气象局吴才明,县交警大队黄湖明,县治超办袁小兵,县农机局杜小留,县物资总公司金小云,县国资办黄义清,县国调队曾如生,县粮食局陈小云,县残联龚莲,县消防大队武晓忠,县网络公司黄海涛,县人民银行胡俭华,供电公司谢淼良,润泉供水公司谢卫剑,中石化冷国忠,中石油王海宵,泗溪镇罗卫红,敖山镇简剑峰,野市乡彭浩屹,敖阳街道李志坚,锦江镇喻松林,塔下乡胡自然,上甘山林场李勇,新界埠镇李根荣,蒙山镇王双林,南港镇毛水文,翰堂镇易柏林,芦洲乡简逵,徐家渡镇罗志刚,墨山乡陈帆,田心镇鲁世漭,镇渡乡李立
法律顾问:李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