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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上高县设立10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一是设立方式。由上高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上高县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母基金总共10亿元,首期设立1亿元。二是投资方向和范围。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机械等高新产业发展,资金全部投资县内企业。三是投资方式。进行货币投资,基金对被投企业占股不超过20%,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进行实物投资,以县标准厂房及土地按评估价出资,或由上高创投以融资租赁购入的设备出资且投入不能超过设备总价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