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企业注册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二是推行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行“容缺登记”,对主要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设立企业的登记申请,可预先受理并作出核准决定,事后由申请人限期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