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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方尊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的函(上安督〔2018〕14号)

2018-08-27 10:20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关于对江西方尊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的函

 

敖阳街道: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十大专项整治“清零”行动7月工作情况的通报》(赣安〔2018〕33号)文件通报,贵处的招商引资单位江西方尊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硝化工艺自动化联锁控制系统不完全满足联锁控制系统要求的隐患,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安〔2014〕32号)文件要求,县安委办决定对该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敖阳街道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履职、落实干部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期限整改完成。

2、江西方尊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按“五落实”要求于2018年11月27日前整改到位。

3、敖阳街道需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反馈至县安委办。

 

 

 

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