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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上财农指〔2018〕11号
镇渡乡财政所、扶贫工作站: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宜财农指〔2018〕3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乡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市级贫困村龙家村中草药白芨种植。此款请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到文后督促项目单位尽早组织项目实施,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二、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严格按上脱贫办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单位开工前要在项目建设点进行图片拍摄,项目完工后要在同一角度再次进行拍摄并及时在乡村两级进行项目公示。对未达到相应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以验收并收回前期项目款。
四、各单位要严肃对待,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款项,确保2018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成。
附件:上高县2018年市级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计划表
上高县财政局 上高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