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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18-06-11 10:24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3]428号),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二)、项目地点与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位于上高县城区东北面的敖山镇狮子脑。总用地面积为50109 m2(合75.1亩),规划总规模为6万m3/d,目前已建成一、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m3/d(一、二期工程均为1.5万m3/d)污水处理厂采用脱氮除磷效果好的改良型卡式氧化沟二级生化处理工艺,配水井、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改良型卡式氧化代沟、配水排泥井、污泥泵房、二沉池、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车间、接触消毒池、加药间、配电间、储泥池。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锦江。本污水厂投厂以来发挥了很大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有效地缓解锦江的污染问题。总投资为8382.15万元。建设周期:近期为6年,远期为10年。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一)、项目前期稳评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利益群体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评审、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二)、负面舆论传播引起的风险

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网络论坛等多种途径听取民众意见,逐个、集中回答民众关心的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辐射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20日)。

六、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上高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敏

联系电话:13979555819

邮箱:654458815@qq.com

七、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江西省为宜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宜春市环城南路838号青年谷创意园602室

联系人:卢荣

联系电话:0795-3525855

邮箱:18707950228@139.com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6月11日

供稿:县城管局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