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安办字〔2018〕号
转发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的通知》(赣安办字〔2018〕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彻底整改信息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条块不吻合等突出问题。按照赣安办字〔2018〕41号文件要求,从5月底开始,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报送以下数据。
一、认真核实企业底数。请市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级安委办进一步确认辖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数量及分布等情况,填报全省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8),于5月25日前报送市整治办统计考核组。
二、按月报送整治情况。各级行业领域整治牵头单位、安委办定期汇总填报全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基础情况月报表(附件1、2)、全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违法行为查处惩戒等情况月报表(附件3、4)、重大安全风险点管控情况台账(附件5)、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曝光及整治等情况台账(附件6),于每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行业领域整治牵头单位、市整治办统计考核组。市整治办统计考核组收集各地安委办报送的数据后,立即反馈给市行业领域整治牵头单位审核。市行业领域整治牵头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数据的校对沟通(附件2、4、5、6),修改完善后于每月1日前报送市整治办统计考核组。
三、定期报送行业领域整治数据。请各产煤县(市、区)于每月30日前向市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安监局煤炭科)报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隐患分类月报表(附件7)。其他行业领域应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相应报表的报送。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保质保量填报以上数据信息的同时,要严格督促辖区企业定期填报“五个一”开展情况(附件9),并按时收集汇总备查。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市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内容,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照有关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数据。
市整治办统计考核组电话:3590939;邮箱:ycajjgmjg@163.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基本情况月报表(一)
2.全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基本情况月报表(二)
3.全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违法行为查处惩戒等情况月报表(一)
4.全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违法行为查处惩戒等情况月报表(二)
5.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台账(一)(重大安全风险点管控情况)
6.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台账(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曝光及整治情况)
7.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隐患分类月报表
8.全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9.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调度信息表
10.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的通知(赣安办字〔2018〕41号)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5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