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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高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

2018-04-20 11:07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上扶发〔2018〕13号

 

关于印发《上高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上高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县扶贫工作成效。

 

 

                                                                                                           上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

 

 

上高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方案

 

2018年是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赣开发〔2017〕16号)、《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宜开发〔2018〕3号)和《上高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上扶发〔2018〕9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就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市、县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整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我县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确保脱贫实效和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个别干部思想上重视不够,对学习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笔记没有按要求记录到位,心得体会没有及时上交。

整改措施:

1.制定学习计划。各地各单位要列出必学内容,定期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并明确具体领学人,学习理论知识和扶贫专业知识。

2.突出学习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十九大报告、党章等。

3.撰写学习体会。帮扶干部要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学习,以自学为主,做好学习笔记,并及时上交心得体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责任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

(二)担当意识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因工作繁杂,对上级交付的任务理解不够全面系统,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对部分工作敷衍了事,出现部门没有抓实、乡镇没有抓细、群众获得感不强等现象。

整改措施

1.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督察组对各地各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敷衍了事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

2.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学习调研,积极推广脱贫攻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立足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谋划,提高工作可行性和有效性。

整改时限:2018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责任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对文件、图文、录音等资料的管理还有欠缺,各扶贫工作站、扶贫工作室的档案管理规范程度还不够,掌握各地各部门的资源信息不及时且共享度不足。

整改措施:

1.强化信息员队伍管理。各扶贫工作站、扶贫工作室要充分发挥好信息员队伍作用,让专业的人做好专业的事。

2.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由县档案局对各扶贫工作站、扶贫工作室的信息员进行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培训。

3.加强各级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上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规范精准扶贫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扶〔2017〕3号)和县档案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西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2015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的通知》(上档发〔2017〕12号)等文件要求,各扶贫工作站、扶贫工作室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4.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对各级有关脱贫攻坚内容的文件、领导讲话、政策等及时传达至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与各地各部门资源信息的共享。

整改时限:2018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责任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

(四)对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出现少数建档立卡贫困户不按时归还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现象,影响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整改措施:

1.加强资金管理。行业部门要完善对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及时追缴贷款。各乡镇要加强与有关银行的沟通协作,进一步规范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户进行督促偿还,对逾期未还贷款的贫困户查清原因、及时追缴。

整改时限2018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责任领导各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

(五)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做得还不够。帮扶过程中仍有部分干部存在简单的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等现象,在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创造性和内生动力上做的还不够,一些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一套正向激励机制和反向约束机制,加大精神扶贫力度,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2.挖掘宣传扶贫精神。在我县扶贫工作者中挖掘先进典型,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先进典型系列学习活动,用正面形象影响人,用榜样力量带动人。

3.开展民风“净化”活动。在贫困户中挖掘自强自立的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弘扬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正能量。各乡镇场要因地施策加大对村民的思想教育力度,积极培育正能量的民风村风。

整改时限2018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责任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

(六)督查中存在一团和气现象。下乡督查时发现一些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没有严肃指出并记录在案,导致乡镇重视程度不够;对督查重点把握不够准确,不能灵活掌握。

整改措施:

1.把握每次督查重点。对督查干部进行督查工作业务培训,对开展督查的方式方法、重点内容进行明确,要求督查干部必须熟悉业务知识。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下乡督查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纪律制度和工作制度,坚决杜绝“人情督查”。

3.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出并记录在案,对一些严重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单,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并提供佐证材料,每次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严抓落实。

整改时限2018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扶贫办

责任领导县纪委分管领导、县扶贫办主要领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整改的部署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压紧责任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落实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应改即改、立说立行。

(三)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对专项整改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对专项整改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坚决问责。

(四)弘扬优良作风各地各单位要发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大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好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摸清找准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专项整改举措,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作风保障。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