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和工业园区工作情况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2018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情况,通报了巡察发现的3个方面46项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县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并按照市委规定和市委巡察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工作
县委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要求、政治责任和政治考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议,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改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委书记龚法生同志负总责;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出台了《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领导责任到位、部门责任到位、配套整改措施到位原则,将整改任务逐一交办到分管县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形成了“县领导主抓、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的要求,各专项问题分别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整改期间,县委书记龚法生同志主持召开了整改工作调度会,县委、县政府还结合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问题整改“销号制”,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按照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要求,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整改任务
对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各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按照整改要求,以抓项目的办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31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的问题(2项)。一是极个别单位学习贯彻不认真。二是学用结合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突出重点、集中研讨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写好体会文章,紧密结合县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方案,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坚持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二是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并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了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三是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巡回宣讲活动,组织“上高道情”、“井陂剧团”、“春晖剧团”、“翰堂剧团”等民间宣讲队伍深入到学校、村、社区、企业进行宣讲;四是坚持学用结合,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面宣传与立体宣传、纸质宣传与视频宣传相结合,在“上高之声”、“上高通讯”等媒体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宣传报道各地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情况;五是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县领导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其中7篇文章在全市征文比赛中获奖;六是各单位在县委学习方案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七是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并进行了通报,重点督查了巡察组反馈问题的个别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八是将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细则中。
2、脱贫攻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2项)。一是督查问题不精准、整改问题不到位。二是第一书记承担的压力比当地书记大,问责不对等。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督查方式方法。建立了督查人员签字背书制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单,要求责任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并建立督办跟踪销号制度。二是开展督查工作培训。12月8日,召开了三督三查动员暨业务培训会,罗意然副县长亲自授课,对扶贫办干部开展督查的方法方式、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并采取临时考试的方式检查扶贫办干部熟悉业务知识情况。三是及时研究部署整改。11月15日,召开全县脱贫攻坚百日行动问题整改工作会,下发《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第一次督查反馈情况的通报》,并进行整改工作部署。11月30日,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百日行动”调度会,下发《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第二次督查反馈情况的通报》,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12月7日,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第三次反馈的问题,下发《关于省、市、县脱贫攻坚巡察检查所发现问题的通报》,并要求迅速进行整改。2月9日,县扶贫办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扶贫办各股室整改工作措施和要求。四是强化模范带头作用。2018年3月8日,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强调全体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要以先进个人为榜样,改进工作作风,做实做细帮扶工作。五是强化对扶贫工作室主任的考核。1月1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上高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考核方案中明确指出将考核村扶贫工作室主任(村书记)认真履职,熟悉本村扶贫工作情况。六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2018年1月2日,召开全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冲刺阶段工作部署会,下发了《上高县全力做好2017年度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责任,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强化完善各项工作。七是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和县扶贫办联合组织了多次督查,重点督查人员到岗情况、执行纪律情况等,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乡镇的年终考核。
3、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上高县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意见》,对“三会一课”进行了规范;二是全面完成了基层党委班子、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并随机抽查了部分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三是重新核对了各基层党委2018年党费基数,向党员发放了党费证。
4、有的危旧房改造项目没有抓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整改落实。蒙山镇潢里村已对出现该问题的安置房进行了墙面刷白、加装挡雨棚、厨房烟囱改造等工作,提升了贫困户的居住条件。二是健全管理机制。蒙山镇党委、政府举一反三,制定了《关于规范扶贫和移民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扶贫项目管理。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把危旧房改造标准,规范危旧房改造工程设计,确保房屋设计科学合理,并强化监督管理和严格竣工验收程序,防止出现危旧房改造建设工程粗糙等问题。
5、脱贫信息不精准的问题(2项)。一是2017年预脱贫贫困户收益缺乏凭证依据。二是贫困户退出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进行张榜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档案管理。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收入进行核实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收集,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贫困户家中档案袋中内,一份放入村(居)贫困户个人档案内,一份放入乡镇场(街道)贫困户个人档案内。二是严查贫困户退出程序。要求各乡镇场(街道)规范2017年贫困户退出程序,开好民主评议会,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留存参会人员签到表、相关评议票据及评议会议影像材料,并对评议结果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内容进行拍照留存,同时通过微信、QQ等方式将公示内容送至县扶贫办把关,做到全程留痕。组织人员在张榜公示期内对各乡镇场(街道)、各村(居)的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场(街道)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其立行立改。三是开展业务培训。3月8日下午召开了上高县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新担任扶贫工作站站长(副站长)、专干、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进行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四是细化工作任务。3月13日下午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部署了脱贫攻坚数据和资料动态调整、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生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APP使用等工作。五是严把精准识别关。3月24日,罗意然副县长召集各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召开了精准识别调度会,要求各乡镇严把精准识别关。县扶贫办根据各乡镇上报拟新增贫困户数据组织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市监局、车管所、运管所、保险公司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比对,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除,确保既让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也确保不符合条件的一户不进。
6、扶贫产业资金挪用混用,没有专帐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金管理。要求所有扶贫项目和资金做专账,做到专款专用;要求乡镇加强对扶贫资金账目审核,项目村做好备查账。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定期联合财政、审计对产业扶贫资金进行督查检查,严查项目落实和项目资金的监管,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督查的通知》,开展了为期4天的扶贫项目资金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乡镇立即整改。三是落实专项整改。潢里村养牛项目账目已整改,具体如下:潢里村养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购买黄牛10头,总价人民币49200元,饲料费8810元,养牛务工费19900元;项目资料费6000元;购买旧猪场改造牛舍70000元,改造材料费27090元;2016年14户分红14000元,其中5户非贫困户资金已追回。2017年10户贫困户分红共计5000元。四是健全制度建设。蒙山镇已制定《关于印发<蒙山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用于规范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五是查处违纪问题。县纪委已对蒙山镇潢里村扶贫产业资金挪用混用,没有专帐专款专用的问题调查核实,拟对潢里村原党支部书记钟明(又名钟振华)立案查处。
7、少数村委会公务接待费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各乡镇组织了一次对所在村级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1月16日-17日,县委组织审计部门对敖阳街道东门村2015-2017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委已制定《上高县委村(居)党组织巡察工作规划》,将巡察监督向村级全覆盖,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村进行巡察;三是县纪委对徐家渡镇东边村公务接待费过高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李鹏寿党内警告处分。
8、产业扶贫项目申报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制定了《关于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扶贫项目工作实施流程及要求。二是落实专项整改。新界埠镇扶贫工作站、镇渡乡江东村、田心镇斜溪村等地已将原申报产业扶贫项目设置不符合本地实际,致使项目无法实施的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并将科学合理调整项目,以便产业扶贫项目落到实处。目前,新界埠镇端溪村能繁母牛项目变更为肉牛养殖项目,该项目仍在整改中;镇渡江东村20万元项目资金已收缴至县财政专户,项目已取消;田心镇斜溪村罗汉果种植项目已变更,改为由村委成立合作社,种植35亩果园,涵盖猕猴桃、蜜柚等种水果种植;塔下建新村肉牛养殖项目已调整到翰堂镇陇塘村实施,且肉牛规模由40头小牛改为26头本地黄牛和带仔母牛。三是严把项目申报关。要求各村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到扶贫项目如实上报,确保精准申报,严把项目申报审核关,所有扶贫项目均由相关乡镇进行推荐,县扶贫办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更加慎重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真实可行。四是规范项目库建设。我县2018年扶贫项目库已建立入网,并将严格遵循项目挑选原则,从源头上从严把关,确保项目可行。五是规范招投标工作。要求各乡镇、村严格按照《上高县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暂行规定》开展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如2018年2月12日,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上高县光伏扩面工程采购安装项目”招标。
9、园区党的领导弱化问题(4项)。
(1)党内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明晰了党政会议职能,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科学界定党工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不同职能,使党政职能更加明晰。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会,管委会主任主持行政会议。3月15日,召开工业园区转变干部作风暨决战千亿园区动员大会,园区管委会主任主持并宣读了关于印发《上高工业园区加强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完善园区十项制度》的通知,完善了《集体领导及办公制度》《会议制度》等制度,规范了重大事项党委议事决策流程。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工业园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科学决策规则流程,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工委研究决定。工程项目招投标必须经党工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投标。同时把“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3)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原则,按照“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经过整改,园区党工委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得到遵循。
(4)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制度要求与园区自身实际相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重点、自身素养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制定了2018年中共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10、园区党的建设缺失问题(4项)。
(1)“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
整改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将园区机关支部分成6个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支部书记上一次党课。确定开会时间、开会内容和议程,如期召开,规范会议记录。3月2日,园区召开党工委会议,通过关于上高工业园区机关支部设立6个党小组的方案。明确各支部责任分工,明确各支部委员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分步落实、阶段总结。
(2)2016年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大部分没有换届请示批复、方案、会议记录等。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如期换届,做好换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会前有请示,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批复。2018年3月8日,园区党工委接到关于中共匹克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2018年3月12日经园区党工委班子研究,同意了中共匹克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并进行了批复。党工委对74个非公党支部书记进行任命下文。
(3)组织生活不正常,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会中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2月8日,园区召开了2017年度上高工业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晏小敏、县纪委派驻园区纪检组组长晏玉玲参会。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之间指出了存在的不足,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4)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规范了会议记录,通过开展各种组织活动,提高党员党性意识。规定每周一为集中学习日,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季度评议会,评议干部职工。1月30日下午,园区党工委组织了党员干部开展以十九大精神为主题演讲比赛。重新核准2018年每名党员的党费基数,并按照新核准的基数每个月度按时收缴党费,向每一名党员下发了党费证,并要求按月及时填写。
11、园区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项)。
(1)党工委履行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违纪违法党员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对匹克党支部的违法党员已按照组织程序上报县纪委作出了处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理清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风险岗位廉政管理,积极排查,准确查找岗位廉政风险。
(2)班子成员重要敏感岗位多年没有调整分工。
整改情况:县纪委于2018年1月已派驻纪检组到园区管委会;3月13日,经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重新确定了班子成员分工,对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的分工进行重新调整。
(3)对发展党员对象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培养,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程序,进一步突出党组织的把关作用;严格责任,细化了发展党员工作职责。严把党员发展对象审查关,对园区企业金利隆橡胶履带职工黄冬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审查,未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12、园区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出台了园区党工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及干部任用有关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选拔中层干部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考察人选进行差额票决。通过整改,园区党工委对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工程规划建设科副科长、安监办主任、环保办主任、团委书记等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召开了党工委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
13、企业接送员工的运输成本太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协同交通运输局的服务企业工作组到园区生产企业进行走访,听取他们对职工上下班接送情况是否满意,对反映服务不好的客运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直到满意为止。二是调整线路、完善公交运营网络。按照工业园“一园三区”的布局,在现有公交网络的基础上,采取班次加密、线路延伸、新开公交线等方式,加大和完善公交线的覆盖面。三是加大投入、缓解公交运力不足。在多次与运输管理局沟通协调下,2017年城市公交购置新能源车20辆,城一、二分公司分别购置30辆,惠民公司10辆投入营运,为企业员工上下班提供舒适的乘车条件。四是实行财政补贴,提升服务水平。对因运输园区、新增公交线路及晚班线路造成的亏损,按运输园区员工的月票总收入的25%,由县财政对公交公司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一年一定。2017年县财政补贴470万左右。
14、企业用工荒日趋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工宣传。园区协同劳动部门除采取印发传单、张贴海报、利用新媒体等各种媒介立足对内宣传外,还首次规模组织旺旺集团等重点企业到周边高安、万载、宜丰、新余等县市区广播电视台滚动发布其招工信息,以吸引更多县外富余劳动力选择转移我县园区企业就业。二是举办招聘活动。为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园区协同劳动部门年前2018年2月11日至12日,年后2018年2月23日至24日举行大型园区企业招聘大会两场四天。2018年2月26日至3月4日组织园区裕盛、中杰、匹克、新威在徐家渡、界埠、田心、南港、泗溪、镇渡等乡镇招聘。共招聘到员工2600余人,缓解了企业用工需求。三是强化招工问效。县委县政府对重点企业的员工招聘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并进行严格考核,充分调动、发挥各招工单位和企业招工工作积极性,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及时调度和督查各单位招工进展情况。
15、部门办事效率不高、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园区召开了转变干部作风暨决战千亿园区动员大会,出台了《上高工业园区加强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完善园区十项制度》;二是城建局在工业园区设立了分局,由三人专管,做到“一站式”办结;三是房管局加强了与不动产局的沟通与衔接,受理业务时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受理资料一次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上高县房地产管理局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度,建立约谈机制,并对擅自离岗的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四是2月24日,环保局向各项目引资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印发了《关于优化环评编制时间的函告》,对环评文件编制和修改时间及环评文件质量进行了规定,同时,制定了《上高县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考评评分表》,对考核不合格的环评机构将进行6-12个月的整改,累计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支持其在本辖区开展环评业务;五是气象局对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收取的2017年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检测技术服务费逐一核查,未发现超标准收费;加强今后对雷电防护技术中心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赣发改收费[2013]851号文件收费,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设立了举报电话:2503598;由班子成员带队,分四个组走访了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宣传气象局涉企服务公开承诺,为企业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16、园区工程建设秩序不规范(3项)。
(1)招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园区严格执行《上高县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凡施工单价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15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统一经园区班子会研究讨论通过。凡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实行公开;按照《上高县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执行财政评审制度;按照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执行;按照《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前不久实施的标准厂房建设,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进行了招投标。
(2)监管机构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监管工作,园区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了工业园区项目投标人的诚信管理,对项目施工随时抽查巡查,对不良行为施行不良记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凡属工程变更项目一律执行《上高县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及上高工业园区《关于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上工委【2015】35号);凡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管理办法及合同要求组织业主、监理、施工方按时验收。
17、违规收取园区企业污染赔付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园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园区陶瓷化工企业的污染补偿费的收取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上高县委、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大战役、一大行动”的实施方案》上发【2012】4号的通知要求,由县政法委维稳办牵头组织环保局、工业园及相关单位,成立企业周边环境污染整治小组,从2012年始对因陶瓷和化工企业污染周边的村民农作物而造成的损失,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损失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污染补偿费的收取。
18、“公款私存”现象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自查自纠,2017年11月17日下午市巡察组谈话后,当天下午就将个人账户上剩余工作经费3391元上缴到园区管委会财务处。二是严格按照县财政有关管理办法实行了报帐制,完善财务手续。三是完善了污染补偿款的管理办法。按照县政法委要求从2013年始环境污染纠纷补偿款就统一打入县环境监察大队指定帐户。2017年的环境污染纠纷补偿款已经在2018年1月转入县环境监察大队指定账户并发放到位。
(二)可在近期或今年内完成整改的项目(共15项)
1、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2项)。
(1)少数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弱。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县组织工作会议,部署了新一轮“五星创评”活动,按照10%的比例重新确认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治,待村“两委”换届结束后,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二是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党支部班子,186个村党支部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2)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党委上报任务清单;二是3月份召开了一次组织员例会;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巡察,党建巡察组正在组建当中。四是每半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2、扶贫产业造血功能不强的问题(2项)。一是产业扶贫“造血”功能较低。二是多数预脱贫户的收入来源单一。
整改情况:县扶贫办多次与农工部召集各责任单位召开产业扶贫问题整改协调会,针对产业扶贫造血功能较低和产业扶贫收入来源单一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了《上高县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计划》,拟挑选一批产业扶贫基地,拟定产业扶贫资金监管新办法,并将进一步细化《上高县2018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用于指导乡镇抓好产业扶贫工作落实。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抓产业扶贫工作:一是3月底到4月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计划下到全县16个乡镇开展一次脱贫攻坚大调研活动,重点调研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和产业就业扶贫下一步打算。二是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组建合作组织为渠道,推进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全面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强化扶贫车间作用,要求2018年每个乡镇最少新建1个扶贫车间,以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以就近就业。四是加大光伏扶贫政府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光伏扶贫由点至面扩面发展,目前,“上高县光伏扩面工程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我县将投入420万元为6个省定贫困村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五是建设一批扶贫产业标准化基地,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资金扶持,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和产业项目,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产业中就业。六是加大林业项目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和覆盖率,重点发展油茶和林下经济产业,鼓励更多贫困户参与到林业项目中来,并为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护林员和护林防火员公益岗位,以产业分红、劳务收入和获取租金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
3、健康扶贫政策落地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县扶贫办组织第一书记、扶贫专干,进行了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七免”政策、扩大慢性病种、门诊慢性病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免费就餐等新增政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打造一支懂政策的干部宣传队伍,通过发放慢性病宣传单、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上户解读政策等形式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和明白卡8152份;组织乡村医生,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重点人群上门随访等时机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我县的健康扶贫政策;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张贴健康扶贫政策,进一步夯实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落实慢病卡办理。印发了《关于集中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卡的通知》,要求乡镇为患有慢性病但还未办卡的贫困户集中办理慢性病卡。医保系统升级完毕后,召开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再次部署了慢性病卡办理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慢性病卡统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于4月10日前建立慢性病卡办理台账,统计已办理人员和未办理人员,对于不愿意办理的贫困户进行自愿不办理登记。目前,卫计委已协同医保局根据乡镇统计上报情况,正在安排送医下乡为不方便行动的贫困户办理慢性病卡。
4、园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2项)。
(1)接待费逐年递增。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加强“三公经费”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对不符合开支的,有违规的事项坚决杜绝。
(2)无依据发放福利奖金等。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高县关于严格执行标准发放政府性奖励的通知》要求规范津补贴发放。对无依据发放的奖金福利,正在进一步清理。
5、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银企对接架好桥梁。二是对达不到“财园信贷通”条件的企业,推荐给上高邮储银行申请“政银担”融资模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为园区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
6、侵害企业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园区组织召开了协调会,经过协调,由泗溪镇政府牵头,叶山村委会负责修复损坏围墙,为了永久解决此问题,叶山村将在倒塌围墙处修筑挡土墙以及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再到挡土墙上修复倒塌围墙。目前,迈吉公司围墙的建设已经进入了招投标阶段,招投标完成后马上开始围墙修复施工;四星机械公司的围墙正在进一步协调修复方案。对于该村村民还有强接企业工程、强拉赞助现象的问题,目前正在组织人员走访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泗溪镇、工业园管委会联合组织开展整治企业周边环境活动,强化村民法制意识,加强村企沟通交流,严禁村民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赞助费,增加企业负担。
7、园区工程建设秩序不规范问题。工程项目投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园区按照《上高县公开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采取寻找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招标机构进行统一的项目招投标。目前,派驻园区纪检组正在组织人员对6人反复中标、投标人相互串标、围标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8、土地出让金违规返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若干规定》(上发【2010】2号)及《上高县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上高工业园区企业入园实施细则》的要求,扶持部分的土地款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9、违规列支税收返还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若干规定》上发【2010】2号及《上高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上高工业园区企业入园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产生的税收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扶持,且扶持款用于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10、应收债权长期未清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债权清理专项工作,按签订协议要求追还。二是进一步完善账务手续及时清理债权。三是目前118万元欠款手续进行结算。目前已结清56.81万元,余额好乐美公司用退回土地12亩(3万元/亩)的土地款进行冲抵,其余欠款按协议要求在扶持兑现中扣除。
11、土地厂房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条件,把好入园项目质量关。二是对超过100亩用地的大项目,实行分期分批供地,杜绝土地闲置现象的发生。对预留的土地,超过计划用地一定年限的不再给予保留。三是鼓励企业兴建多层厂房,提高入园项目土地利用率。四是根据上府办发〔2017〕75号文件精神,加大闲置用地清理力度,盘活土地存量,对未清理盘活的1458亩用地,正在制定具体措施。到目前止已清理120亩闲置用地,共4个项目,分别是江西飞而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5亩,上高县储兵防治有限公司5亩,上高县弘扬鞋材有限公司50亩,华广光电40亩,目前正在对拟清理的300亩闲置用地进行司法评估,2018年计划清理闲置用地1000亩以上。
12、存在“厂中厂”131家的问题。
整改情况:园区在2017年8月就开展了“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将厂中厂清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园区内企业由引资中介单位进行整改,按分类处理原则,对达不到入园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无望的进行关闭;对通过工业园管委会认可、发改委立项的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2月18日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上高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底完成整治工作,建立管理台账,依法依规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基本完成“厂中厂”取缔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99家,其中备案20家,审批5家,验收6家,搬迁50家,关闭18家。下一步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园区“厂中厂”全面整改到位。
三、坚持善始善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真抓实做,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真正把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全程跟踪督办,倒排工序,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整改成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完善思路、推动工作的过程。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改进在政治生态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选人用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项纪律”等方面问题,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整体提升。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县委巡察办(县行政大楼840室),联系电话:0795-2517823。
中共上高县委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