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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一是设立重大项目推进奖励基金,由县财政每年出资500万元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策划包装、项目库建设、项目考核奖励支出等,对纳入省市调度且顺利实施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入库条件但未申报的项目,扣发责任单位的奖励工资。二是实行县四套班子巡查制度,每季度分别由县政协、人大、纪委、县委和政府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巡查,并形成巡查报告。对巡看前三名项目,奖励5万元。三是建立重大项目工作“微信群”。要求相关分管领导、各乡镇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加入,对省、市调度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并及时发布项目进展情况。四是抓实约谈问责制度。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项目实施滞后、协助或服务单位推诿扯皮等情形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