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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为保障我县城区居民饮水安全,经县保丰水库扩建工程及城区供水引水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城区饮用水水源南港水库、保丰水库进行库底淤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清淤作业的专业设备、专业队伍、经验丰富,并承揽过清淤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等级以上;
3、具有相关资质的省内国有企业优先。
二、清理范围及时限
1、本次两座水库库底淤泥清理范围为取水口外延200m区域,以及根据实际需要清理的区域。
2、清理时限为:南港水库清淤必须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保丰水库清淤定于2018年11月-2019年1月完成。
三、其他
1、凡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前来咨询面谈;
2、本次公告有效时限为2018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咨询、洽谈;
3、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13979508026 0795-2516736
上高县保丰水库扩建工程
及城区供水引水工程项目指挥部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