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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三个“增加”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2018-02-12 09:43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一是增加奖励对象,在原有奖励上高二中、上高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和县城初中学校的基础上,增加为高考做出贡献的全县所有中小学。二是增加奖励依据,对上高二中、上高中学增加录取“双一流”大学奖;对县职业技术学校增加参加省市职业技能比赛单项奖;对全县各中小学,增加培养的学生参加高考录取“双一流”大学的奖。三是增加奖励标准。以2017年度各项奖励为参照,实行新的奖励标准后,需要增加奖励资金100万元。

供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