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妥推进养猪场(户)关闭拆除,拆除禁养区猪场9749个,面积197.57万平方米,县财政投入奖补资金19024.49万元。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定位和土地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大力推进猪业转型升级,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发展高效生态养猪业,绝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三是加快推进全县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2020年全县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100%,生猪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