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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拟验收通过的公示

2017-12-29 09:30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实施细则》要求,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宜春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25日组织有关单位在上高县召开了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宜春市环保局、宜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宜春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宜春市环境监测站、上高县环保局、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单位代表共计1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关于该项目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汇报,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关于该自动监控系统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比对监测报告、宜春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关于该自动监控系统联网测评报告以及宜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该自动监控现场核查报告的解读,现场检查了该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上高县工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40亩,日处理污水1万吨。

自动监控系统设备配备流量计、pH在线自动监测仪、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分别采用瑞士EHFAG公司PRomagna10L型、德国 Edress Hauser Conducta Gmbh pH253型、美国哈希CODmaxⅡ型、美国哈希Amtax Compact型号的设备,数据采集和传输使用选用了广州“博控K37”数采仪,以上设备于2014年4月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正常。

二、验收结果:

1、水质验收比对监测结果

以下结果来源于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验收比对监测报告(2017)第y013号:

(1)pH水质自动分析仪对两种pH值的质控样测定值的绝对误差最大绝对值分别为0.032和0.042,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2)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对两种浓度的质控样测定相对误差最大绝对值分别为9.63%和5.22%,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3)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对两种浓度的质控样测定相对误差最大绝对值分别为6.50%和7.05%,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pH在线自动监测仪、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对3种质控样的测定值的相对误差均在允许范围内,3台仪器的质控样考核结果均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要求。

2、联网测评情况

根据宜春环境信息中心提供的《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联网测评报告》表明:

⑴现场端能将监控数据上传至宜春市监控中心软件平台和环保部软件平台上,数据传输协议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⑵联网测评的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选用的广州“博控K37”数采仪具有远程访问控制功能。

⑶任选的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内连续7天监控平台历史数据进行数据传输率计算,本次联网测评数据传输率均≥90%,符合数据传输率≥90%的要求。

⑷选定12月14日至12月20要求上高县污水处理厂用相机分别于每日的10:00、15:00两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拍摄在线监控分析仪瞬时值数据图片传输至宜春市环境信息中心,并与监控平台历史数据进行一致性对比,测评结果基本符合数据传输一致性要求。

⑸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基本符合联网测评要求。

3、现场核查

根据宜春市环境监察支队的现场核查报告表明:

(1)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自动连续监测系统采样点位按照要求进行建设。监控站房墙体、建筑面积、配置基本按《监控站房建设规范》建设,房内设备安装有序,摆放基本合理,配备有空调。

(2)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口设置规范,废水自动监控系统采样探头安装在出水口紫外线消毒口外,站房与采样点距离0.5米,采样点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水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

(3)上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端流量计、pH在线自动监测仪、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分别采用瑞士EHFAG公司Promagna10L型、德国 E你dress Hauser Conducta Gmbh pH253型、美国哈希CODmaxⅡ型、美国哈希Amtax Compact型号的设备,数据采集和传输使用选用了广州“博控K37”数采仪。目前仪器工作正常,运行稳定,采样管路通畅,未发现干扰水样真实性的装置和旁路。分析仪器量程参数设置偏高。分析仪数据曲线波动正常。台帐有巡检记录。

三、验收结论

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验收会验收组意见》的整改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并于9月4日整改完成。经自查,本项目符合废水自动监控系统验收条件,项目通过验收。

附件1:在线监测报告

附件2: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验收意见

附件3: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整改完成情况

附件4: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整改完成情况 - 附件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017年12月7日

公示期: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6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5-2593921

附件:在线监测报告.rar
附件: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验收意见.doc
附件: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整改完成情况.doc
附件: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整改完成情况 - 附件.doc
供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