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上高县以法治凝聚共识、汇聚力量,锐意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发展升级营造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强化法治上高建设工作保障
(一)落实责任。上高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法治上高建设工作,以两办名义分别出台了《上高县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成立上高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对有关任务和要求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方案。根据法治上高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上高县实际,分别印发了《上高县2017年法治上高建设工作要点》及《上高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17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制订了考评方案,并将法治上高、法治政府列入了年终考评内容。
(三)强化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办事。加大了经费保障,今年已将法治上高、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了法治上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一)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上高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上高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等听证会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做好行政决策跟踪工作。今年,上高县第10次常务会研究审议《上高县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审议稿)》,同时研究法治建设事项,会议强调了加强法制力量的保障,充实法制人才队伍力量,通过聘请高水平的法律顾问等形式,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大“七五”普法的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政府备案制度。
(二)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信息,均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等主渠道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同步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以上高政府网为主要载体,定期公布政府公文、规范性文件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三)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6个乡镇场(街道)、69个部门单位、212个村(居)委会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县政府聘请了3名法律顾问,同时法律顾问列席参加县政府常务会已成常态,参与论证县政府涉及全县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以减少政府在法律事务中的风险,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上高县对涉法事务的处理能力,为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夯实了基础。
(四)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解决渠道。一是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全县贯彻落实2016年县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做好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及《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专项督查方案》文件精神和内容,全部按照“十个一”的标准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574件,向上报送行政调解案件1574件,上报率100%,受理行政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100%。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上高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案件3件,除1起因超出行政复议期限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之外,其余2起申请案件均依法予以了受理,按时办结。三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由县委政法委下发了《上高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涉法涉诉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隐患案件逐案分析研判,及时梳理排查,逐个落实“三包一”责任,做到排查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拓展载体,深入普法,大力营造法治上高建设浓厚氛围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上高建设工作与“七五”普法的启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一年来,法律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讲课100余场,听众达3万人次。同时,通过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民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以及百万网名参与法律考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强化社会普法教育共同责任。加快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建设,目前,已全面建成了县、乡、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网络;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依托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拓展普法教育阵地,利用公共场所的传播载体以及户外广告设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投资10万元在滨江公园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更新了学园路法治文化长廊,进一步扩大普法教育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实践,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塔下乡田北村已被列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行列;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履行社会普法教育责任,树立守法、诚信、负责的企业良好形象;加强法治示范校创建,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多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了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加强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资讯、正确引导法治舆论;县各执法部门大多数都开通了相关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用于平时的工作公开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全县群众宣传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常识;同时,群众可通过上高县政府网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和工作决策,通过上高之声、新微上高等微信端掌握社会热点。
(三)扎实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以服务群众需求为主旨,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援助进社区”“七五普法助力精准扶贫”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此外,针对“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等不同的节日,开展了系列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以及正在筹备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四)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一是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邀请法律专家、政府法律顾问授课,重点学习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今年,上高县领导干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集中学习了《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和《国歌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二是实行部门主要领导上法治课制度。为更好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上高县将各级领导干部讲法治课纳入经常性工作,定期安排领导干部到政府会议、各培训班授课。授课以社会法治热点事件切入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培养受众的法治思维,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推行庭审旁听制度。县法制办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了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联动机制,法制办定期选择典型案件,通知各乡(镇)和其他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有效提高了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强化服务,普治并举,全面推进法治上高建设工作进程
(一)完善管理模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单元网格。全县共划分为1525个网格,并聘用了1525名网格员,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了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模式,大大提高了对社区管理的有效性。全县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16个乡镇(街道)也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委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同时落实了社区矫正“五管一“责任制,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教育。2017年截止11月全县顺利解矫108人。
(二)转变服务方式,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县通过创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了法律服务一站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止2017年11月,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 900多起2000余人次,引导、办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类事项1300余件,对群众依法维权办理法律事务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已逐渐成为上高百姓获取法律服务的重要场所,提高了司法效率。
(三)开展诚信教育,大力促进社会诚信。
上高县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激励和惩戒暂行办法》,在公民、企业和全社会中大力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通过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县人民法院在各乡镇和县城大街上对二十多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曝光。
五、加强监督,规范执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提高行政效能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衔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12项、调整1项、承接7项、新增9项,进一步推动了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多证合一”全面实行。158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纳入“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支出下降12%。公布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580项、乡镇1126项。推行“一次办好”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流程再造行动,重点对与群众密切关系和涉企服务的63项承诺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材料精简、环节压缩,共减少审批缓解共91个,原法定时限共1466天,累计可节约办理时限达474天,平均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67.7%,极大的提升了审批速度。
(二)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
上高县坚持把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10月份,上高县对近五年的决定、规定、公告、实施细则、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有关文件341件,已分别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其中:6件转发上级文件;235件建议保留;6件建议修改;74件建议废止;26件继续有效。积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应对市法制办对备案工作的新要求。
(三)认真做好行政应诉
县法制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充分尊重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审判监督。一是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确保各级各部门可以较好地适应人民法院强化对行政权力司法监督的“新常态”。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相关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履行等环节,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政行为要主动纠错,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要自觉履行。三是加强联系沟通,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注重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机制和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
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县加快转变部门职能,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具体操作问题进行讲解;二是开展具体指导工作,实地调研了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地税局等重点执法部门,针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给予现场指导。三是结合网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对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截止11月底,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录入检查事项136件,检查对象10455家,检查人员381名,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建议:
(一)注重增强法律意识。目前,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人员利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建议上级领导组织政府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注重加强执法培训和相关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当前,新形势下法治有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目前,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不熟悉等问题,因此建议市政府定期加强业务培训,尤其是在新法出台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二是加强辅助人员管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执法面大,执法强度高,很多部门都存在聘请临时人员辅助执法,但是这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法律知识欠缺。虽然临时人员不能执法,是辅助性质的,但也会出现不文明执法的情况,对这部分人员加强管理日益迫切。建议市里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三)注重加快平台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以来,全市仅通过视频进行过一次集中型的业务培训,导致很多新人在具体操作运用方面上手慢,延缓了正常的工作进度。建议上级部门定期梳理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一年来,上高县法治上高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法治上高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精神,及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完成法治上高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法治上高建设进程,为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