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17〕8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罗耀平同志为县扶贫办公室主任(兼);
况景锋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细莲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
黄立强同志为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胡瑞元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晏波、杨运红同志为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周红军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黄顺泰同志为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陈双典同志为县机关事务局副主任科员;
邹国圣同志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罗粉林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九根同志为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俊雄同志为县扶贫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扶贫和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胡奇初同志为上高二中副校长;
黄荔艳同志为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斌同志为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袁晓龙同志为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科(企业服务中心)科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远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志斌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晏志勇同志为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江译同志为宜春电大上高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傅锋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德胜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涛同志为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晏春红、简文敏同志为县镜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细莲同志的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黄立强同志的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罗粉林同志的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九根同志的县扶贫和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奇初同志的上高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黄德胜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义国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继丰同志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中队长职务,调县国有资产办公室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潘志光同志的上高二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余建平同志的上高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忠明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钟国云同志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