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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瑞特橡胶有限公司、旺旺集团污染问题处理情况反馈单

2017-09-30 10:28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

处理情况反馈单

转办/督办编号

环督宜转[2017]193号(编号19-17)

转办/督办时间

2017年9月25日

反馈时间

2017年9月27日

反馈人(签字)

冷水清

经办人(签字)

黄泳、张树和、周翔

处理情况及

存在问题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上高县瑞特橡胶有限公司排放黑烟,排放刺激性气味气体。旺旺集团4个烟囱排放废气,影响帝景豪庭小区居民生活。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于2017年9月25日转至上高县人民政府,为环督宜转〔2017〕193号(编号19-17)。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解决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江西瑞特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位于上高县工业园旺旺路5号,占地33亩,法人郑发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该企业2007年7月开工建设,2008年投入生产。2008年6月30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年产120万㎡防滑垫和60万张瑜伽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上环督字【2008】22号),2010年8月20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上环督字【2010】54号)。

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上高县工业园旺旺路路1号,占地285亩,法人郑文琦,项目总投资4281.8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余万元。2002年开工建设,同年6月投入生产,2007年1月22日宜春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旺旺系列食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宜环督字【2007】184号),该项目于2007年8月28日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宜环督字【2007】198号)。

2、污染防治概况

江西瑞特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企业于2008年投资100余万元建成了一套车间工艺废气静电吸收装置和一套锅炉水浴除尘设施,2012年8月对燃煤链排炉进行了拆除,投资80余万元新建了一台2吨的生物质锅炉和一套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并搭建了800平方米的燃料堆放场所。2016年12月投资50万元增设了一套静电吸收装置和废气冷凝系统。

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投资160余万元建成了一座日处理废水6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2套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2008年投资80余万元完成2套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投资220余万元新建了一座日处理污水12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2009年把原有的重油锅炉拆除,投资240万元新建了3台天然气锅炉;2013年投资32万元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2016年投资120万元实施了厂区雨污分流,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五、调查核实情况  

1、江西瑞特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调查核实情况

2012年7月15日帝景豪庭住宅小区居民反映瑞特塑胶锅炉烟囱排放浓浓黑烟,县环保局立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12年8月企业把燃煤链排炉进行了拆除,投资80余万元新建了一台2吨的生物质锅炉和一套麻石水膜除尘,并搭建了800平方米的燃料堆放场所。

2013年3月17日帝景豪庭居民向环保部投诉瑞特塑胶排放的工艺废气刺激难闻,2013年3月19日宜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责令该企业完善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设施,防止跑、冒、滴、漏。主动与有相关资质的监测部门联系,接受环境污染达标情况等相关检查。整改期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完善了车间工艺废气收集管道,且委托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对废气排口及厂区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

2013年5月3日帝景豪庭居民反映瑞特塑胶排放的工艺废气刺激难闻,2013年5月8日,县人民政府孙疆副县长组织工业园、县市环保、企业中介单位、瑞特塑胶、帝景豪庭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工业园牵头的纠纷协调小组,协调市环保部门尽快出示企业排污监测报告。2013年5月17日,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组成的专家组对瑞特塑胶进行了现场勘查,拟定了监测方案,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到达了国家标准。

2016年8月3日帝景豪庭居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企业排放的废气,影响周边环境,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但问题未得到解决。2016年8月4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江西瑞特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和帝景豪庭小区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正常生产,车间旁有轻微塑料味,车间旁的PVC静电净化装置导气管破裂导致工艺废气部分外溢。县环保局立即对江西瑞特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上园环责改通【2016】21号)。企业如期完整了整改,并于2016年12月投资50万元增设了一套废气静电吸收装置和一套废气冷凝系统。2017年4月25日委托厦门恺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废气污染物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

2017年8月20日上高帝景豪庭居民反映江西瑞特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且离小区不到50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处理。2017年8月21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江西瑞特塑胶有限公司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帝景豪庭小区周边并未闻到恶臭气体。

2017年9月25日县环保局黄泳、张树和、周翔对江西瑞特塑胶有限公司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见到锅炉黑烟现象,企业现场未闻刺鼻气味,处于该企业下风向的帝景豪庭小区周边也未闻到刺鼻气味。

2、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9月25日县环保局黄泳、张树和、周翔对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4个冒烟的烟囱系该企业油煎工序油烟排放口,均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且正常运行,根据企业提供的2017年9月18日监测报告显示1#、2#烟囱油烟排放浓度分别为0.15mg/m3和0.38 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的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油烟排气筒高度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评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米)。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信访件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上高县瑞特橡胶有限公司排放黑烟,排放刺激性气味气体不属实。旺旺集团4个烟囱排放废气属实。

根据日常巡查监管和企业提供的废气监测报告,江西瑞特塑胶有限公司能做到达标排放,举报不属实。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4个烟囱排放废气属实,但排放的油烟废气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要求上述2家企业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管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对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环责改通【2017】25号),要求该企业对现有的油烟排气筒进行加高。

八、问题解决情况

企业加强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跑、冒”现象。后续我县将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加盖公章)

2017年9月27日

备注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