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
处理情况反馈单
转办/督办编号
环督宜转〔2017〕139号(编号14-19)
转办/督办时间
2017年9月20日
反馈时间
2017年9月22日
反馈人(签字)
冷水清
经办人(签字)
左颖、李林平、程拥明、陈文兵
处理情况及
存在问题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上高县交通路司法局旁有重庆烧烤等3家餐饮店,夜间19:00后占道经营烧烤,油烟很大,污水直接倒在路上,污染环境。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督办单于2017年9月20日转至我县,为9月18日12:00- 9月19日12:00环督宜转[2017]139号(编号14-19)。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夜宵店油烟外排、污水乱倒、占道经营,要求调查处理。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司法局旁边有3家餐饮店,位于交通路,主要经营烧烤,3家餐饮店面积约61平方米。
五、调查核实情况
9月20日,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中队分管领导左颖、中队长李林平、执法队员程拥明、陈文兵、潘鹏辉等到现场了解有关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3家餐饮店都已在店内经营,油烟通过店内排风扇外排,污水已通过管网排放至下水道。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占道经营烧烤,污水直接倒在路上问题,情况不属实。
2、关于油烟外排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1、该问题与环督宜转(2017)99号(编号10-25)督办单反映问题一致,9月17日县城管执法大队已根据环督宜转(2017)99号(编号10-25)督办单到现场清理占道经营餐饮店,对油烟排放不达标,设施功能不完善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2、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该路段的巡查力度,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对餐饮店进行蹲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道路畅通。
八、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该路段所有餐饮店皆已入店经营,污水经管网排入下水管道,县城管局对该路段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了清洗,油烟直排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加盖公章)
2017年9月22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