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
处理情况反馈单
转办/督办编号
环督宜转〔2017〕130号(编号13-12)
转办/督办时间
2017年9月19日
反馈时间
2017年9月21日
反馈人(签字)
冷水清
经办人(签字)
李小平、颜嘉琪、陈焕文
处理情况及
存在问题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上高县徐家渡镇寨里村熊家组有两家猪场准备扩建,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于2017年9月19日转至上高县人民政府,为环督宜转〔2017〕130号(编号13-12)。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调查猪场扩建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该举报属实。该信访件反映区域属上高县徐家渡镇管辖,寨里村熊家组共有猪场15个,养殖场均位于离村庄500米之外的山头,属可养区。经调查,被举报准备扩建的养殖场户主分别为熊细毛和熊运新。
1、项目建设概况
(一)熊细毛,上高县徐家渡镇寨里村熊家自然村人。熊细毛养猪场位于熊家自然村500米范围之外,属于可养区。2016年3月开始建设,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占地面积约为550㎡,尚未开始养殖且没有存栏生猪。但该养殖场新建没有向任何单位报批、没有任何手续。
(二)熊运新,上高县徐家渡镇寨里村熊家自然村人。养殖场位于熊家自然村500米范围之外,属于可养区,建设于2010年左右,占地面积约为800㎡,2016年3月份开始扩建,预计扩建面积约为300㎡,现有存栏肉猪200头。但该养殖场扩建没有向任何单位报批、没有任何手续。
2、污染防治概况
(一)熊细毛猪场因在建设之中,暂未配套建设任何环保设施。
(二)熊运新猪场治污设施建设情况:建有沼气池约为30m3,建有三级沉淀池约为60 m3。该养殖场废弃物经沼气池和三级沉淀池后排入周边山体。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9月19日,接环督宜转〔2017〕130号信访件(编号13-12)后,由上高县畜牧水产局李小平、颜嘉琪,环境保护局陈焕文,徐家渡镇喻群、李朋光,寨里村江喜成等人员组成工作组,立即对熊家自然村猪场准备扩建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在徐家渡镇寨里村熊家自然村,确实存在猪场扩建现象,且该养殖场新、扩建均没有经过任何单位审批,属于私自扩、改建猪场。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举报属实。熊细毛、熊运新养殖场均属于可养区,正在进行新、扩建,且没有经过任何单位审批,属于私自新、扩建养殖场。我县自2011年以来,出台了《上高县规范生猪养殖工作实施意见》(上办发【2011】25号)等一系列规定,明确要求:禁养区原有养殖场实行逐步退出;限养区实行总量控制,逐年降低养殖密度,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可养区要统一规划,严格控制生猪养殖规模,防止超环境承载能力。在文件中明确规范审批程序,凡在可养区内需(扩、改)建生猪养殖场的,须向所在地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场、街道办)提出申请,由所在地村民小组、村委会初审,并经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审批和县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审查通过后,再由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审核审批手续,需砍伐林木占用林地的报县林业局审批。最后报县政府审核批准。凡未通过规定程序审批的生猪养殖场,不得开工建设。
熊细毛养殖场和熊运新养殖场未有任何单位的审批而私自扩、改建猪场,违反规定。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整改措施:1、熊细毛和熊运新养殖场未经备案审批擅自新、扩建猪场,上高县徐家渡镇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拆除,截止9月21日,徐家渡镇政府将新建和扩建猪场已经全部拆除完毕。
2、徐家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加盖公章)
2017年9月21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