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
处理情况反馈单
转办/督办编号
环督宜转〔2017〕99号(编号10-25)
转办/督办时间
2017年9月16日
反馈时间
2017年9月18日
反馈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处理情况及
存在问题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上高县司法局对面早餐和夜宵店污水乱排,无任何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很大,空气污染严重,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希望查处。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于2017年9月16日转至我县,为9月14日12:00—9月15日12:00“转办清单”中第25个问题。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早餐和夜宵店油烟外排、污水乱倒、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要求调查处理。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司法局对面占道经营早餐店有4家,店外摆放4张桌子,约占道面积25平方米;占道经营夜宵店有1家,摆放2张桌子,约占道面积15平方米。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9月17日,上高县城管局城管大队分管领导左颖、中队长李林平、执法队员程拥明、陈文兵、潘鹏辉五人,到现场了解有关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占道经营问题:司法局对面有4家早餐店存在占道经营问题;
2、关于污水、油烟乱排问题:司法局对面4家早餐店存在污水乱排放,无油烟处理设施问题。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早餐和夜宵店污水乱排,无任何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很大,空气污染严重,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1、2017年9月17日晚,城管执法大队到现场清理占道经营夜宵店。
2、9月18日早上,城管执法大队对占道经营早餐店进行清理。
3、城管局将联合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该路段全面排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早餐和夜宵店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得营业,确保周边居民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
八、问题解决情况
1、9月18日,城管执法大队对该路段早餐和夜宵店进行清理,对油烟排放不达标,设施功能不完善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2、加强了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道路畅通。目前,经营店铺已全部入店经营,道路、人行道进行了全面清洗。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投诉件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加盖公章)
2017年9月18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