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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三管齐下”规范生猪养殖

2017-08-22 09:54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一是划分养殖区域。重新划定和地理标注畜禽养殖场“三区”,划定禁养区面积1.6万公顷,限(可)养区面积11.9万公顷,所有乡镇场(街道)建立永久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公示牌。二是拆除禁养区猪场。县财政投入2亿元,对禁养区养殖户实行100元/㎡补贴,对乡镇实行5元/㎡猪场拆除工作经费。目前,核实禁养区猪场185.9万㎡,已拆除猪场92.1万㎡。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年出栏生猪减少70万头,减产60%。三是建设治污设施。限(可)养区全面禁止新扩建生猪养殖场,现有养殖场全面建设治污设施,成立畜禽污染巡查队伍,设立监督电话,全面监控治污设施运行状况。目前,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