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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一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购机补贴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二是规范行为,严明纪律。坚决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五项制度”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明确上高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十不准”纪律,加大违纪查处力度,预防和杜绝腐败发生。三是规范经营,严加监管。定期汇同财政、工商、公安部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止目前,该县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5万元,第一批结算资金192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93台(套),其中水稻插秧机2台,收割机1台,轮拖59台,微耕机175台,其它机具56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