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14号)等文件精神,以必胜的决心,用超常规的举措,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坚决兑现在2018年实现全县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的庄严承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导向要实、工作要实、作风要实”工作要求,以产业扶贫为根,以立志扶贫为本,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把脱贫攻坚作为统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强化县级主导、乡镇落实、部门配合、干部帮扶脱贫攻坚组织体系,着力构建社会大扶贫格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唱响脱贫攻坚主旋律,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确保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目标。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我县尚未脱贫人口为8572人,到2018年底全部实现脱贫,具体分年度脱贫指标为:2016年脱贫3044人,2017年脱贫2976人,2018年脱贫2552人。全县“十三五”6个省定贫困村(镇渡乡江东村、罗溪村,田心镇南江村、斜溪村,新界埠镇城陂村,蒙山镇潢里村)及1个市定贫困村(镇渡乡龙家村)确保在2018年与全省其它贫困村一起实现同步脱贫摘帽。
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到2018年底,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确保贫困户“四个一”脱贫全覆盖。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535元以上。
贫困村脱贫目标:全面解决贫困村交通电力、农村安全饮水、就医就学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初步构建以烟叶种植、肉牛养殖等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贫困村完成村庄整治,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县、乡、村各级党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部门配合,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本部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等方面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激励其用发展的办法、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全县6个省定贫困村和1个市定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打牢脱贫致富基础。根据不同贫困群体特点,落实扶贫政策,实行差异化扶持措施。
——以人为本,因户施策。以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以“十大”工程为抓手,以人为本,因户施策,实现扶贫到户,脱贫到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机制,拓宽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四、打赢十大脱贫攻坚战,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
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基础工作,做到建档立卡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责任实。以“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为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十大脱贫攻坚战,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6577户、8572人的脱贫任务。
(一)坚决打赢产业脱贫攻坚战
1.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县整合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帮助更多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工程,优先扶持贫困户发展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绿色大米、烟叶种植、油茶种植、肉牛养殖等主导产业,种植绿色大米11万亩,带动贫困户1100户;发展烟叶种植1.3万亩,辐射带动贫困户320户;油茶新造面积9000亩,辐射贫困户131户;肉牛养殖1.1万头,带动贫困户213户。同时,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古茶叶、大棚蔬菜、肉牛、山羊、火龙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和光伏扶贫等新兴扶贫产业,建设一批扶贫产业标准化基地,统筹安排适合贫困户经营的产业项目,确保产业扶贫贫困户全覆盖,实现乡乡有扶贫基地、村村有合作组织、户户有扶贫产业。
2.继续完善金融扶贫模式。以担保贷款为核心,积极探索和完善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现金奖补、产业保险“四轮驱动”的金融扶贫模式,激发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的内生动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实行扶贫贷款全额贴息,财政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贴息,可发放贷款6900万元,涉及未脱贫人口8572人。在贫困户产业发展担保贷款执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实行全额贴息,进一步减免贫困户利息负担,增强贫困户信贷意识。
3.大力推广合作社带动产业扶贫模式。把发挥党支部作用和发动群众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推广“支部引领、干部带头、村民参与、贫困户全覆盖”的“四统一”合作社带动模式,引导贫困村围绕一个主导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的每户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产业贷款,县财政按照基准贷款利率给予3年贷款贴息。贷款由合作社提供担保,每个合作社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内完成186个行政村农民合作社建设,带动6577户贫困户以贷款资金、劳动力、土地资源等方式入股,通过股金分红、劳动收入、土地租金等多途径实现增收致富。
4.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撂荒现象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撂荒现象调查摸底,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撂荒集中活动,基本消灭农村土地撂荒现象,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撂荒土地依法、自愿、有序流转,通过租赁、入股、转租倒包等多种形式,逐步把农村撂荒闲置土地流转到涉农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和种养大户手中,促进农业产业向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增强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种养大户对贫困农户的辐射带动功能,提高贫困农户土地收益水平。结合扶贫产业发展,改革农民粮食直补发放方式,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积极引导贫困农户利用撂荒土地发展肉牛、山羊、蛋鸡养殖等特色扶贫产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开发办、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县供电公司,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下同。
(二)坚决打赢就业脱贫攻坚战
1.建立动态台账实现精准扶贫。搭建“互联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动态平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3038名帮扶对象建立实名制电子台帐,实行动态管理,有针对性的制定就业帮扶措施;对企业缺工岗位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全力推荐贫困劳动力在园区或就近企业上岗就业。同时针对贫困人员和贫困人员子女优先录用公益性岗位,确保解决一户就业困难贫困户家庭有一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2.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充分运用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特别培训计划,开展贫困劳动力岗前技能培训,提升其上岗就业能力。把针对贫困劳动力的岗前技能培训纳入“金蓝领工程”和“工业园定向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GYB“订单培训”,促使贫困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逐步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良性互补。
3.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以技术指导、贴息贷款等措施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贷款期限2年,政府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结合各村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小微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农民转移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依托劳动力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落实就业援助、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局、县农商行、县城管局、县公路局。
(三)坚决打赢安居脱贫攻坚战
1.明确改造任务。按照“应改尽改、应拆尽拆、需建则建”原则,对至今仍居住在危旧土坯房中的农户全部列入改造范围,对无人居住危旧土坯房进行拆除,大力推进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住在危旧房里奔小康。2016年拟解决123户,其中拆旧建新110户,13户维修加固。剩余306户建档立卡危旧房改造拟于2017年、2018年两年集中解决。
2.创新改造方式。按照“一户一宅、因户施策”原则,采取修缮加固和拆旧建新相结合方式推进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对符合新建条件的主要采取集中新建、分散新建、“交钥匙”工程三种方式进行拆旧建新。对有人居住的危旧房,整体质量较好,确实无力拆除建新的,因地制宜保护修缮。对分散供养五保户,加速农村敬老院提质扩容达标,引导分散供养五保户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3.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在充分利用中央、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对新建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拆旧建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困户给予每户不少于1万元配套补助。加大信贷帮扶力度,对享受建房补助后自身筹措资金仍有困难的改造户,可向有关涉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在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享受5万元以下(含5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县财政给予3年贴息贷款。
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有关银行、各乡镇场(街道)。
(四)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1.明确搬迁范围和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库区、自然灾害频发区的自然村贫困人口及其同步搬迁人口。对居住在土坯房、危旧房、无房户或其他居住条件较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贫困户),采取“拔萝卜”式分散搬迁,确保贫困户全部住上安全房。“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365户、127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户、157人。
2.突出园区集中安置。坚持由移民户自愿选择安置方式。搬迁移民安置方式以县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以县城、集镇、中心村和敬老院安置为辅。选择到县工业园区安置的,购买安置房实行成本价安置。移民对象中不愿意到县工业园区落户的,以分散安置为主,移民户可选择县城、集镇、中心村、敬老院等安置方式,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对无经济能力搬迁的贫困户,由乡村建设兜底安置住房,实施“交钥匙”工程。
3.实行差异化扶持政策。按照“大力支持、简化程序、依法办事、尽量优惠”总原则,积极落实易地扶贫移民优惠政策,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搬迁移民补助采取“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扶持政策,原则上搬迁一户贫困户,随迁一般农户1.5户。一般农户按人均 0.8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人均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符合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还可叠加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搬迁移民对象购买、新建房屋一律免交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免费为移民户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手续。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改委、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
(五)坚决打赢保障脱贫攻坚战
1.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衔接。将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名单与贫困户建档立卡名单逐户比对,摸清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未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要求,推进贫困线和低保线“双线合一”,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重合率。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对象的有效衔接。
2.提高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中的农村低保对象7150人,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水平,实现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年人均收入超过现行国家贫困线标准,进一步筑牢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底线。逐年提高常补对象占低保对象的比例,原则上2016年达到10—15%,2018年达到15—20%,2020年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个百分点,达到20—25%。优先把因大病、因重残、因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户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于残疾而导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按照每人100元的最低标准代缴其养老保险费,使特殊贫困群体都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保障其老有所养。
3.提高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保障能力。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给予全额救助。通过按定额付费实施专项救助与按规定比例常规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实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全覆盖。取消重大疾病病种限制,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患病家庭负担能力和个人自负费用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突出对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重点救助。
4.提高特困群众应急解决突发困难能力。实施特别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农村低保对象、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特别救助,缓解农村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返贫问题。建立应急解困扶贫基金(设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对因灾、因病、因无收入来源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特殊困难户,经驻村帮扶责任人签字认可,并完成相关手续后,每户可补助1000-5000元不等应急解困扶贫资金。
5.提高贫困群众养老服务保障。切实加大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力度,逐年提高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鼓励积极开展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试点,为农村贫困家庭空巢老人、贫困纯女户家庭老人提供社会养老服务。探索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有效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法,增加专业护理服务人员,提高护理服务能力,解决敬老院集中供养失能老年人护理问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各乡镇场(街道)。
(六)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1.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实行新农合代缴。从2016年开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代缴,确保贫困人口参合率100%。提高大病报销水平。从2016年开始,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参合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即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5万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6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7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80%。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0元,投保费用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
2.提高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即“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官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多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新农合分别按80%和70%的比例补偿。
3.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规划村卫生计生服务所建设,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6个省定贫困村产权公有和规范化村卫生计生服务所全覆盖,其他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全县贫困村卫生计生服务所配备健康一体机1台。实施健康服务管理,对农村居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将体检结果及筛查出的慢性病患者信息统一反馈给乡镇卫生院管理存档,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4.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平台。为减少病患者多头申报,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建立新农合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大病保险等多种医疗资金实行一站式结算。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人保财险公司。
(七)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1.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科学调整农村学校规划布局,加快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落实贫困寄宿生资助政策,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支持贫困村实施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使具备办学条件的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贫困村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改善,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2.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参加学前教育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补助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并酌情减免学杂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由原来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由原来每生每年1250 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4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200元。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由原来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提高到5500元,贫困新生入学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鼓励民营企业弘扬传统美德,履行社会责任。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与贫困学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扶持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3.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把贫困家庭子女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学历教育计划,实行免费入学教育。加大扶持力度,对贫困家庭子女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实行“雨露计划”资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原来2000元调整为3000元,一律补助三年,帮助贫困生完成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
4.加大贫困生定向培养倾斜力度。制定贫困生年度定向招生培养计划,拓展贫困子女就学就业渠道。从2017年起全县教师、医师、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畜牧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定向招生计划50%用于贫困户家庭子女定向招生。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县编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工商联、县人民银行。
(八)坚决打赢村庄整治脱贫攻坚战
1.明确村庄整治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全县计划完成村庄整治任务180个,其中6个省定贫困村计划完成18个。完成贫困村大部分自然村村庄整治建设任务,全面解决贫困村交通电力、安全饮水、就医就学等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贫困村群众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居优美村”目标。6个省定贫困村中有村庄整治建设计划的自然村点95%以上农户享有水冲式卫生厕所,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垃圾集中收集点,有1名保洁员,有健全的自然村排水沟渠,无污水横流现象。
2.突出重点建设内容。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村庄规划与传统民族建筑风格相传承,延续传统民居独特元素,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建设内容上以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为主、拆旧新建为辅,不搞大拆大建。按照“七改三网”项目建设要求,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建设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路网建设,主次干道和入户便道硬化率达100%。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村组覆盖率100%。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投身村庄建设的热情,由全体群众民主推选有较高威望、在群众中说话有分量、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群众信得过的党员、村干部、群众组建村庄建设理事会,全程参与和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民主确定建设项目、建设方式、筹资投劳、组织实施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街道)。
(九)坚决打赢生态保护脱贫攻坚战
1.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建设。落实人工造林补助,到2018年,落实造林补贴项目12000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40万元;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到2018年,落实长防林人工造林4000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0万元。通过两个项目,覆盖贫困农户36户44人。落实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到2018年,落实低产低效林改造7500亩,其中更新改造2500亩、抚育改造5000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1万元,覆盖贫困农户10户15人。落实森林抚育补助,到2018年,实施森林抚育5700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7万元,覆盖贫困农户19户34人。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落实好全县28万多亩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覆盖贫困户464户616人,为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
2.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到2018年,实施油茶新造面积9000亩,落实补助资金540万元;以贫困户加入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参与油茶基地建设的模式,覆盖贫困户131户163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积极引导贫困农户在林下种植西瓜、花生、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增加贫困户的短期稳定收入,通过“基地+贫困户”的合作模式,实现贫困农户全覆盖;继续开展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项目,贫困农户优先列项,并全程提供栽培技术,到2018年,发展林下经济中药材1700亩,以贫困户入社、合作社依托基地的形式计划覆盖贫困农户30户48人。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在有效保护现有旅游森林资源基础上,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业。
3.大力开展林业就业帮扶。提供公益林护林员岗位,在乡村集体公益林管护中优先聘用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较强的贫困人员为护林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聘用贫困人员作为林场公益林护林员,覆盖贫困户65户、109人。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乡镇场(街道)。
(十)坚决打赢基础设施脱贫攻坚战
1.加大基础设施扶贫力度。根据“十三五”期间6个省定贫困村扶贫需求,统筹推进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70%以上农户享有水冲式卫生厕所。贫困村水利设施和饮水安全明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全面改造升级,贫困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更加均等。
2.落实行业部门责任。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贫困村整体承载功能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打牢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基础。大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优先把6个省定贫困村安全饮水列入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100%农户饮水安全,有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家用井水或山泉水,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在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贫困村小山塘水库整治,提升农田灌溉能力;大力推进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剩余321个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工程,6个省定贫困村所有自然村组通村水泥路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加快推进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步伐,全部解决农村电网电压低问题,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和光伏产业入网需求;大力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和通信网络建设,加快6个省定贫困村4G通讯基站、传输光缆建设,光纤宽带延伸覆盖和提速,做到村村能通电话,户户能上网,形成较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讯保障体系;加大农村户户通广播电视建设步伐,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并对贫困户实行15元/月的收视费优惠,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户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全覆盖;加强全县文化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着力完善6个省定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做到“六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书籍、有设施,坚持免费开放,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农村和谐美好家园;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按照一个村建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一个村卫生室、一个文化活动室“三个一”标准,加快推进贫困村社会事业建设,有效提升贫困群众办事、就医、就学等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财政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五、创新扶贫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保障体系
(一)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完善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加大各乡镇场(街道)和县直单位脱贫攻坚考核评分权重,实行“一票否决”制。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工作重点放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上,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和培养干部。县委、县政府将评选表彰一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可优先重用、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培养。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单位和部门,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要求,严格落实贫困退出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上高县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核定贫困户收入、住房、饮水、产业、劳动力、医疗、教育等指标,严格按照“一核、二看、三评、四认可、五公示”的程序开展贫困人口退出评定工作。同时,委托县调查队为第三方评估工作组,负责对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进行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各项脱贫数据更加可靠、更加公正。坚决防止“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确保贫困对象精准、退出真实,经得起检验。
(三)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机制。建立和完善干部进村入户帮扶工作制度,实现“乡乡有领导挂点、村村有单位入驻、户户有干部帮扶”目标。健全县领导挂点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分工安排,每位县领导负责帮扶督导挂点乡镇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县直单位和企业到贫困村开展定点扶贫,安排县直和乡镇场(街道)优秀干部到186个行政村担任第一书记,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第一书记原则上与单位脱钩,每月驻村帮扶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县直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到村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通过建立“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定奖惩”的倒逼方式,推动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健全干部包户制度。建立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县领导原则上结对帮扶贫困户不少于3户,科级干部不少于2户,一般干部不少于1户。结对帮扶工作要做到“逐户摸底号脉、逐户建立台账、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逐户考核脱贫效果”,不脱贫不脱钩。
(四)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将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帮扶,促进社会扶贫资源精准化配置,进一步提高社会扶贫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设立上高县扶贫爱心基金,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以全国扶贫日为契机,每年“10·17”日定期举办全县扶贫济困慈善捐助主题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捐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扶贫氛围。
(五)建立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机制。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部门资金扶贫的重要作用,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扶贫投入新格局。科学编制全县脱贫攻坚规划,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通过建立税收优惠、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和服务,撬动更多金融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开发。加强银保合作,探索建立“保险+信贷”的扶贫信贷模式。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项目监督,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县审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以及其他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六)建立脱贫攻坚监督问责机制。由县纪委牵头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问责机制,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帮扶成效、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脱贫责任追究力度,重点对人员不到位、履行帮扶责任和执行政策不力而造成工作被动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特别是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年度内,凡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被通报批评2次或所管理单位(含工作人员)被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分管负责人或其分管部门(含工作人员)被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由县委、县政府责令所在单位(乡镇)对其本人作免职或调离岗位处理。年度内,单位和干部个人被通报批评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对单位亮黄牌,对主要领导先免职再处理;凡发现干部个人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六、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一)强化脱贫攻坚领导力量。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委、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上高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脱贫攻坚办公室,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副主任和民政局长、扶贫和移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导组、项目实施指导组、资金统筹组、督导组、宣传舆情组、考核验收对接组等六个工作组,由相关县领导分别担任工作组组长。
(二)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部门配合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实行村向乡镇、乡镇向县委、县政府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乡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举措,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动项目和资金落实到村、滴灌到户,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各行业各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认真制定和落实好打赢十大脱贫攻坚战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对6个省定贫困村和1个市定贫困村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确保行业部门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落地生根。
(三)强化脱贫攻坚系统管理。不断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台账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强化乡村两级对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和录入的审核把关责任,县、乡、村层层签订建档立卡质量责任书,建立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建档立卡对象精准、信息精准、系统完善。按照“一办、一柜、一袋、一牌、一证”的“五个一”工作法,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脱贫攻坚办公室,备置一个脱贫攻坚档案保管柜,张贴一块脱贫攻坚规划公示牌,每户贫困户建立一个档案资料管理袋,每户贫困户发放一本受扶情况动态管理的贫困户登记证,推进村级贫困户建档立卡规范化管理。建立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和共享机制,采集精准扶贫信息与各行业部门统计数据一致,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提高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精准度。
(四)强化脱贫攻坚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县乡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经费预算满足工作需要。在现有人员编制基础上,增加县扶贫和移民办编制2个,进一步充实县级扶贫部门工作力量。每个乡镇成立一个扶贫工作站,每个工作站2名工作人员在本乡镇调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配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完善村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县财政预算安排县脱贫攻坚办工作经费20万元,按贫困人口多少,每个乡镇扶贫工作站按1-3万元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
(五)强化脱贫攻坚舆论宣传。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脱贫攻坚专栏,县脱贫攻坚办公室要创办脱贫攻坚简报,大力宣传报道广大干部群众在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中的昂扬斗志和脱贫成效,宣传脱贫先进典型,汇聚攻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氛围,激发脱贫攻坚内发动力。各乡镇场(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加大扶贫工作宣传力度,明确专人负责扶贫工作宣传,每月上报县脱贫攻坚办稿件不少于一篇,重点报道本单位在脱贫攻坚中采取的措施和出台的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脱贫效果等。
附件:1.上高县产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上高县就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3.上高县安居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4.上高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5.上高县保障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6.上高县健康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7.上高县教育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8.上高县村庄整治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9.上高县生态保护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10.上高县交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11.上高县水利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12.上高县户户通有线电视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13.上高县电力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14.上高县移动通讯信号村村通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15.关于成立上高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职
能工作组的通知
附件1
上高县产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实现2018年全县脱贫目标,根据《上高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脱贫长效产业与短平快项目相结合,全力抓好产业脱贫“四个一”落实,实现贫困户脱贫长效产业全覆盖。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主导产业,积极落实脱贫产业精准到户,不断探索脱贫产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确保2018年实现脱贫,打造全省扶贫攻坚产业示范样板。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一”的要求,以“绿色大米、烟叶种植、油茶种植、肉牛养殖”等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为依托,通过“四个一”模式,辐射带动全县贫困户年均从脱贫长效产业股权分红中增收,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贫困线标准以上;落实贫困户产业脱贫精准到户,大力推进“集团+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基地+扶贫”等项目,通过“一户一策”等帮扶措施,确保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产业,实现贫困户脱贫长效产业全覆盖
一是发展绿色大米产业,种植绿色大米11万亩,辐射贫困户7万余亩,带动贫困户1100户。二是发展烟叶产业,种植烟叶1.3万亩,辐射带动贫困户320户。三是发展油茶产业,油茶新造面积9000亩,覆盖贫困户131户163人。四是发展肉牛产业,养殖肉牛1.1万头,产值6千万,辐射带动贫困户213户。通过落实“四个一”,实现全县贫困户脱贫长效产业全覆盖。
(二)积极落实产业脱贫精准到户,确保每年贫困户达标脱贫
以金农米业集团为重点,发展“集团+扶贫”模式,辐射带动农户1100户。在抓好产业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抓好“一户一策”脱贫产业精准到户的落实,注重短、平、快脱贫项目与长效脱贫产业项目相结合,大力推进“电商十扶贫”项目,充分发挥赣农宝、邮政“e邮”的引领和辐射功能,通过改善贫困村网络基础设施、搭建电商平台、开发电商产品、培养电商人才、畅通物流渠道等措施,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把农特产品“卖出去”。到2018底,完成全县贫困村电商网点全覆盖,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1个,辐射带动贫困户开网店100家以上;积极落实“一户一策”,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适合自己的增收项目,不断提高收入水平。
(三)不断探索脱贫产业发展新机制,大力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动农民致富
一是发展“党建+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全面推广“支部引领、干部带头、村民参与、贫困户全覆盖”的四统一的合作社带动模式,引导贫困村围绕一个主导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的产业贷款;二是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组建合作社632个,辐射带动贫困人口4358人;三是发展“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贫困户”,组建家庭农场162个,辐射带动贫困人口2237人。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脱贫产业发展保障体系
一是项目倾斜,对于符合项目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优先贫困村、贫困户落实项目,以项目带动发展;二是技术指导,加强贫困村、户人才培训,做好农业专业技术指导,以技术促发展;三是财政支持,县财政整合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奖补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四是金融支持,实行贷款全额贴息,每年300万元资金用于贴息贷款,可发放贷款6900万元,涉及贫困户1580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并对贫困户产业扶贫贷款实行全额贴息;五是保险制度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积极做好涉农产业保险投保,预防农业风险,进一步扩大脱贫产业保险覆盖面;六是整合农业项目支持,合力利用荒地废地,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产油茶、大棚蔬菜、肉牛、火龙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农业。
四、主要措施
(一)齐抓共管,营造氛围
首先,要在舆论导向上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县内各新闻媒体及县外媒体、网络媒体等资源,打好产业脱贫攻坚舆论战,在全县上下营造齐心协力抓好产业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其次,要在县直机关和企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通过安排驻村挂点和任职第一书记等措施,让所有县直机关和县内企业感觉有任务、有压力,自觉关注、关心、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产业脱贫工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县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开发办、县人民银行、县农商银行、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上高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积极整合涉农各部门的项目和资金,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产业脱贫项目倾斜,发挥集约效应。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的调配和全程监管,切实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金融部门要扩大财信担保、小额信贷扶持范围和扶持额度,切实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的启动资金;涉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盘活存量项目和资金,共同配合打好产业脱贫攻坚战。
(三)精准帮扶,全程服务
以行政村为单位,为每个贫困户建立产业脱贫台账,由各村第一书记牵头,积极对接相关农业职能部门和基层农技部门的资源,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和服务。县直驻点单位和“一对一”挂点干部要经常深入到贫困户家中、深入到脱贫产业基地,切实解决贫困户脱贫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脱贫产业落实到户,帮扶产业脱贫精准到户。
附件:1-1.上高县产业脱贫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