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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六届“十佳上高人”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7-05-10 10:04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为弘扬上高精神,深化“上高人”品牌,进一步营造“上高最大的优势就是上高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提升上高人文化软实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六届“十佳上高人”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弘扬上高精神 争做优秀上高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创新评选方式、拓宽参评渠道、提高参评覆盖率的要求,把评选活动与推进上高经济社会全面积极健康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目标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评选范围

具有我县户口或在我县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居民;前五届“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奖者不参与评选;县内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上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受到上级和群众的表扬,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大的影响。

2.明礼诚信好。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坦诚做事、信守承诺。

3.团结友善好。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口碑。

4.勤俭自强好。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勤劳致富;顽强拼搏奋斗,创造精彩人生,引领时代新风,带动一方群众,体现新时期上高人新形象。

5.敬业奉献好。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凡符合以上评选条件,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均可推荐参选。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

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启动评选活动,将评选方案在上高通讯、上高之声、上高电视台等媒体刊播。各乡镇场(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所有社区(村)都必须张贴评选活动海报,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借助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对开展评选活动进行动态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5月-10月)

第六届“十佳上高人”的申报,采取个人自荐、网络推荐、基层评选和组织评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

1.推荐程序

(1)所有自荐或推荐人选,须先报名参加“上高好人”评选;

(2)第六届“十佳上高人”原则上均从“上高好人”中产生(被评为“上高好人”且愿意参评的,需在网上下载第六届“十佳上高人”相关表格填报);

2.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来信寄到上高县“上高好人”评选活动办公室(县行政综合大楼0748室)。

(2)网络推荐:将推荐人选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事迹详情推荐材料,发送至“上高好人”评选活动办公室。

(3)基层评选推荐:各乡镇场(街道)以企事业单位、学校、所有社区(村)为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实施方案,先期开展一轮自主命题的评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在活动中寻找“上高好人”,并将先进典型事迹等材料报送“上高好人”评选活动办公室汇总。

(4)组织推荐: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系统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挖掘本系统本行业的“上高好人”,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及时报送“上高好人”评选活动办公室;每个乡镇场(街道)、县直各系统至少推荐5名先进典型。

第三阶段:评选及公示(十一月)

1.初评。“上高好人”评选活动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上报人选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将入围“上高好人”的人选提交给第六届“十佳上高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第六届“十佳上高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高好人”评选活动办公室提交的推荐人选材料,初步选出50人。

2.二评。开通上高之声网络投票平台,按点击率排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网民代表、来信来电人员及各界人士组成30人评审组,对初评出来的50人材料进行二审,确定20人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三评。县电视台拍摄20个候选人的电视宣传片,在电视台滚动播出。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审委员会、前五届“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奖者进行书面投票,权重计分,初步确定前十名为第六届“十佳上高人”,后十名为第六届“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奖者。拟获奖名单和提名奖名单,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并再次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阶段:事迹宣传(十二月)

1.公告宣传。第六届“十佳上高人”和提名奖获奖者的先进事迹,通过上高电视台、广播电台、上高通讯以公告的形式向全县宣传。

2.网络专版宣传。在上高之声、掌上上高制作专版,集中宣传第六届“十佳上高人”和提名奖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3.印刷品宣传。将第六届“十佳上高人”和提名奖获奖者的先进事迹制作成印刷品,下发各地各部门,在单位橱窗、公共宣传栏、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扩大宣传面。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8年元月)

1.筹办颁奖晚会。由县文广新局承办,精心策划举办一场主题颁奖晚会,对第六届“十佳上高人”获奖者和提名奖进行大张旗鼓表彰。

2.落实激励措施。获“十佳上高人”荣誉称号及提名奖的,每人获奖牌一块及一定物质奖励;子女初升高考试(三年内)放宽录取条件,免收择校费;“十佳上高人”评选活动载入县志。

3.表彰学习。以两办的名义下发关于表彰第六届“十佳上高人”获奖者和提名奖的决定。县电视台开设“十佳上高人事迹展播”栏目,广泛宣传“十佳上高人”先进事迹。

4.后期宣传。将第六届“十佳上高人”和提名奖获奖者的先进事迹制作成公益广告,在上高电视台滚动播出,教育引导干部群众。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高县第六届“十佳上高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开展自评活动的党委以及财政局、文明办、文广新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协调、调度和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将作为今年宣传思想工作重点考核内容。

2.精心组织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制作宣传栏、下发通知等形式在本地本单位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人选的审核推荐工作,要充分考虑推荐对象的先进代表性、示范性。要深入调查,针对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征询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尽量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3.严格评选程序。评选活动范围宽,涉及面广,各地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层层推荐,层层把关,做到精心组织、认真调查,杜绝敷衍应付现象发生。各相关活动要精心策划,确保活动严谨、务实、有效。

4.强化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指导小组,深入各乡镇场(街道)和工业园指导评选活动的开展,督查评选活动各个环节的推进和落实情况,促进评选活动有序开展,提升活动效果。

5.形成长效机制。评选活动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为建立先进典型常推常新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长期开展“上高好人”推荐活动。

6.推荐材料要求。个人自荐、网络推荐要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基层评选和组织评选推荐要征询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加盖各部门的公章,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署推荐意见,并上交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500字左右(报送含纸质版、电子版,电子邮箱:sgxwmb@163.com)。

附件1:上高县第六届“十佳上高人”组织推荐表.doc

附件2:上高县第六届“十佳上高人”个人自荐表.doc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