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高县部门统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高县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22日
上高县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县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上高县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
(一)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管理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统计指标在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信息咨询和决策导向作用,牵住经济工作的“牛鼻子” ,运用好宏观决策的“指挥棒”,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手”和调控这只“有形手”的整体功能,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应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和国家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方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统计报表报送渠道和报送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为了加强企业源头数据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亟须各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其统计职责。
(三)明确划分统计工作职责的需要。为了更明确划分统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统计职责,做到各尽所能、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确保整体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客观反映上高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全貌。
二、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并设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商贸流通及电商、内外资及外贸、文化产业、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九个统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
指标归口管理所设各工作组召集单位名单如下:
工作组名称 召集单位
1.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 县统计局
2.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 县统计局
3.工业统计工作组 县工信委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组 县发改委
5.服务业统计工作组 县发改委
6.商贸流通及电商统计工作组 县商业总公司
7.内外资及外贸统计工作组 县商务局
8.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组 县文广新局
9.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工作组 国调队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总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各工作组召集人由县政府对口相应指标的分管副县长担任,相关指标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