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近年来,上高县司法局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模式,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管帮扶措施,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收到较好社会效果。一是严格保密纪律。审前调查评估期间,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注意调查方式、方法。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保护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身份,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学习教育单独开展,矫正档案严格保密管理。二是突出个性矫正。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年龄、心理、身心发育、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制定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矫正方案。挑选熟悉了解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担任矫正小组成员。采取易为未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单独开展思想、法治、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活动。三是注重教育挽救。针对未成年的特点,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侧重于感恩教育,加强心理疏导。指导未成年人从其行为、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积极面对人生。引导他们主动认清自身问题,分清善恶,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树立信心,重塑人生。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实行严格管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并按要求提供书面汇报和进行指纹报到。司法所每半月与其监护人电话沟通一次,每月到其家中走访一次,全面了解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五是加强就业指导。积极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让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融入校园和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