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元旦已过,春节又临,强化畜禽屠宰监管,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势在必行。对此,上高县畜牧水产局高度重视,采取系列措施,强化全县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A类屠宰企业法人会议。传达贯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府办明(2016)41号]明传电报精神,要求各企业做好迎检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春节肉食品供应市场平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2组织召开全县驻场(点)官方兽医工作会议。要求各官方兽医各尽其职,各司其责,严格坚守工作岗位,查证验物,对没有证标、证物不符、来源不清,疑似染疫等的生猪,严格甄别,不得进厂屠宰;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同步推进制度,对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具《动物产品合格证明》,不得加盖原子滚印;对疑似染疫生猪,经检疫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果断扣留并当即责成监督屠宰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要监督屠宰厂严格执行“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自检制度,并随机抽检;要督促屠宰场(点)做好各类台账,以备追源溯流。
3以短信形式告知屠商和全县动物防检员,严格遵守和执行产地检疫制度。执行生猪定点屠宰静养制度,规范生猪进场时间,下午19点以后停止屠宰检疫和生猪进场。
4以电传方式告知乡镇分管领导,要继续稳步推进打击整治生猪屠宰领域突出问题“扫雷行动”,打击辖区内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收购宰杀病害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奖励举报,激发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辖区民众的监督作用,执法小分队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