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永盛种植专业合作社:
根据上扶移字[2016]15号文件,你社的肉牛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在塔下乡建新村,产业扶贫资金为20万元。现你社申请把肉牛领养项目实施地点由塔下乡建新村更改为翰堂镇陇塘村,同时把贫困户参与的肉牛规模由40头小牛变更为26头体重更大的本地黄牛和带仔母牛(总投资不变)。经上高县扶贫和移民办研究决定,同意你们的请求。
特此批复。
上高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