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接2016年7月27日宜委[2016]72号文件通知,市委决定:
胡宝成同志任中共上高县委副书记;
胡彩明同志任中共上高县委常委;
蒋凌鹤同志行中共上高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晏慧珍、张国辉同志任中共上高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刘毅力同志的中共上高县委常委、委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肖辉明、周球、丁仕敏等同志的中共上高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上高县委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