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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日举报受理转办单处理情况公开内容(编号47-14)

2016-08-04 10:02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编号47-14)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西路60号金色家园小区到锦江之间有一块空地,从2014年11月开始,这块空地被倾倒了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这些垃圾距离上高县城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不到500米,尤其是下雨天,大量的垃圾被冲入锦江。

二、交办的信访件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承办单位: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承办时间:8月1日

办理时间:8月1日-8月2日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解决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来自金色家园小区,该小区位于上高县敖阳街道镇沿江西路60号,由江西省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西省上高县阳光物业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8月1日,上高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陈小林、党组成员、环卫所长戴立新、综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陈伟明、余土管理办公室罗来兴四人到金色家园小区对开发商江西省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物业管理单位江西省上高县阳光物业进行了调查核实。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举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举报“空地上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属实,现场查看发现,此处为断头路,金色家园小区至锦江间空地上确实倾倒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此处放置有6个240升垃圾桶)。举报“大量垃圾被冲入锦江”不属实,此地位置较低,且95%为砖块,即使下雨天,垃圾也不会冲入锦江。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改正。

整改措施: 8月1日上高县城市管理局余土管理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

1.立即停止向外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

2.限期2016年8月2日前清除空地建筑垃圾,并由城市管理局验收;

3.江西省上高县阳光物业负责小区内建筑垃圾的后续监管工作。

八、问题解决情况

8月2日上午,该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到位。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对该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我县将于8月4日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中共上高县委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