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责任重于泰山”,上高县为了提升畜禽屠宰监管水平,时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最近以上府办字(2016)41号文件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把强化“三大责任”放在首要位置。要求全县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目前,已向全县16个乡镇(场、街道办)下发《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4家A证企业签署《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状》。日前组织下沉基层督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