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塑料蓄电池外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就关于“上高县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塑料蓄电池外壳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进行公示,公告下列信息: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上高县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西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新区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东经115°00′44″、北纬28°15′50″。
该公司以ABS工程塑料为主要原料年产3000万只塑料蓄电池外壳。项目总投资10450.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153.40万元,流动资金2297.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高县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新区
联系人:杨宇峰
联系电话:18270598887
电子邮箱:2256732485@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昌大学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8170062085
电子邮箱:80512743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编制报告书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本次评价将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信息交流等方式,调查、收集项目周围的自然、社会和环境质量现状等资料;确定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目标,进行工程项目与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征求公众意见、给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上高县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南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