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为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宜春市政府向上高县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种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宜春市政府提出的“确保农业用种需求,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的目标要求,上高县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八措并举切实加强种子管理,提升种子管理水平,确保农业用种安全,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加强新《种子法》宣传,把学习宣传新《种子法》作为今年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新法的宣讲和培训工作,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原则,做到深刻理解、自觉遵守、依法履职;
二上高县政府向各乡镇场下达了《2016年度种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种子安全工作,乡(镇、街道办)农技综合站负责本辖区种子管理工作,一名农技干部担任种子员,将种子管理网络伸到乡镇,杜绝了种子市场管理上的死角、盲区;
三强化日常监督,督促种子经销商完善经营档案,对全县销量大的品种及时跟踪来源、销向和质量,做到不漏控;四加强对全县种子门店检查,自2月25日起,上高县农业局组织种子局、执法大队、乡镇种子员对全县所有种子门店进行全面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盲区,每排查一个店面执法人员严格做到“六查六看把六关”,消除隐患,确保种子安全;五加强行业自律,敦促县级总代理向县农业局签署承诺书,承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种子质量;六加强技术服务,组织种子、植保、粮油、土肥等方面农业专家的广泛开展送科技下乡,解决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让农民能正确使用种子,避免因不正当的使用、种植、管理引起的种子纠纷;七建立正确应对投诉,妥善处置种子纠纷的机制,对农民的投诉态度要积极、认真,方法要正确科学,把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重中之重,面对农户投诉24小时之内到现场察看,能立即回复的要立即回复,不能立即回复的也应尽快回复(5-10天),属种子问题要依法查处,依法赔付,不属种子问题也要耐心解答农民的投诉,晓之以理以法,动之以情,决不允许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要以人为本,积极化解纠纷;八依法加强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
到目前为止,上高县种子市场平稳有序,未发现未审未引品种经营销售等违法情况,县级总代理和各门店均能做到依法、诚信经营,耐心、诚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