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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李中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李中根同志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赖德根同志任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杜小留同志任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县体育局党组书记职务;
江燕同志任县体育局党组书记;
熊庆平同志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
孙学先同志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智勇同志的县商业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调县水利局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平同志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艳霞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会生同志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晏卓静同志的县种子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卢六林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戈春华同志的上甘山林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易勇明同志的县侨联副主席、县园林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建华同志的县五交化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聂新华同志的翰堂镇党委委员、县委派驻翰堂镇党委宣传员职务,调县商业管理办公室(县商业总公司)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曹红英同志的新界埠镇党委委员、县委派驻新界埠镇党委组织员职务,调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威同志的翰堂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上高县委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