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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根据《江西省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和我县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经大户申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评审。共有18户种粮大户符合资格条件,其中水稻种植大户13户、合作社5户。项目优先绿肥、晒场、稻谷烘干设施和大棚工厂化育秧建设补贴。现对通过资格审查、拟纳入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项目支持对象的18户种粮大户和生产配套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公 示 期:2015年8月10日—8月17日
举报电话:上高县农业局粮油站:0795-2515078
上高县财政局经建股:0795-2508522
附件:2015年上高县种粮大户补贴资格和生产配套建设项目公示表
上高县农业局 上高县财政局
2015年8月10日
2015年上高县种粮大户补贴资格和生产配套建设项目公示表.xls
附件:2015年上高县种粮大户补贴资格和生产配套建设项目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