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彭情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报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县委决定:
彭情友同志任翰堂镇党委书记,免去其镇渡乡党委书记职务;
罗卫红同志任泗溪镇党委书记;
谢恒同志任镇渡乡党委书记。
免去:
罗光辉同志的泗溪镇党委书记职务;
刘永强同志的翰堂镇党委书记职务。
县委决定:
邹毛修同志任县委机要局局长,免去其县委保密局局长职务;
廖俊杰同志任县委保密局局长,免去其县委督查室主任职务;
叶笋明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纪检员,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二室主任职务;
周小毛同志任县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李相明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欧阳决新同志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付敬东同志任墨山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共青团上高县委副书记职务;
游瀚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工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黄勇同志任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菊连同志任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丁坤同志任县委党校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丁玉珍同志调入安排到县旅游管理局工作;
简敏同志调入安排到县妇女联合会工作。
免去:
李文华同志的县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恒同志的敖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彭小明同志的敖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邹伟灵同志的墨山垦殖场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群英同志的锦江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及波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组织员职务;
刘根华同志的县计生协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鲁勇同志的县委党校副科级理论教员职务;
曹春文同志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赣湘同志的县委政法委派驻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维护稳定信息督查员职务。
中共上高县委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