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上高县农业局从源头抓起,强化高毒农药管理,凡在本辖区内销售高毒农药的,从3月14日起,一律实行实名制销售:一是必须向购买者开具销售发票,并载明购货人姓名、地址、农药名称、数量和用途;二是必须建立进货与销货台账,做到进货与销货相符,有据可查;三是必须向购买者说明禁用限用农药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