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兽药是防治动物疫病和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商品,养殖生产不可或缺。日前,上高县畜牧水产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特别是《江西省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县有序推进兽药的规范使用。落实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监管。
一是全县全面实施兽医GSP经营制度。建立守法、诚信、规范的兽药顷营秩序。二是加大对兽药经营和规范使用的监管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追根溯源等制度,切实做到对不当行为“零容忍”。三是使《规范》面向动物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兽医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等兽药使用单位,全方面予以规范,从源头控制抗生素、违禁药物等兽药滥用问题。通过《规范》的落实,确保全县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