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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罗惠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罗惠民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毛银花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李万根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付文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黄春萍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陈建新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邓耀军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胡鹏同志任敖阳街道副科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上
高县委
2014年2月24日
抄送:县委常委,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