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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高县委关于罗惠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4-03-05 09:46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罗惠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罗惠民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毛银花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李万根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付文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黄春萍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陈建新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邓耀军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胡鹏同志任敖阳街道副科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上

高县委

2014年2月24日

 

 

抄送:县委常委,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印发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