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400万只助力电动车蓄电池扩建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400万只助力电动车内化成蓄电池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厂址位于江西省上高工业园区黄金堆功能区,在现有厂区东侧新征土地面积93.59亩(62396m2),项目把原极板外化成车间改成装配车间,并新建一个充电分厂,建筑面积17100平米。
生产规模:新增年产1400万只助力电动车蓄电池,全厂形成生产2000万只助力电动车蓄电池。
项目总投资:1367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来自包片、焊接工艺过程产生的铅烟尘及少量的无组织酸雾等对大气的影响;废水包括电池成品水洗废水、车间工人盥洗和工作服清洗、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等,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焊接产生的铅渣、废产品、废柱头、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铅废旧劳保用品(废口罩、手套、工作服)和废旧布袋及生活垃圾等及空压机、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电池成品水洗废水、车间工人盥洗和工作服清洗、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产生总量约68.8m3/d,其中生产废水约40m3/d,生活污水约28.8m3/d。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分别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产废经处理达标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厂界小溪排入锦江。锦江属于中河,估水期流量25m3/s,本项目废水约占其流量的0.0006%,占其比重极小,且肖江具有一定的容量,污染物随时间和空间的转移会产生降解作用。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对平江河影响较小。
(2)废气
扩建项目仅进行电池组装,铅尘(烟)主要来自包片、焊接工艺过程,产生的铅尘(烟)经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高效铅烟处理装置系统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排放,共设六个排气筒,单个排气筒废气量约8200m3/h,处理后可确保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变频设备,设备安装过程作减震处理,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焊接产生的铅渣、废产品、废柱头、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铅废旧劳保用品(废口罩、手套、工作服)和废旧布袋及生活垃圾等,产生量约818.4t/a。焊接产生的铅渣、废产品、废柱头、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铅废旧劳保用品(废口罩、手套、工作服)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废薄膜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该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270598889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万 芬 电话:079186866563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