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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和调整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窗口设置的通知

2013-07-15 09:46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新增和调整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

及窗口设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宜春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宜行服管字〔2013〕50号)要求,按照“应进必进”工作原则,结合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新增和调整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窗口设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进驻及窗口设置原则

1、应进必进原则。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方便群众办事原则。

3、集中设置原则。对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关联度较大的窗口单位相对集中设置。

4、资源共享、集中管理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较少、办件量较少的单位入驻综合窗口。

二、新增及调整的进驻单位

县国资办、县公路分局作为常设窗口新增进驻;

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教育局由综合窗口调整为常设窗口进驻;

县广电局、县档案局、县统计局、县盐务局、县旅游局新增进驻综合窗口。

三、切实加强进驻单位监管

1、各入驻单位必须在2013年7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派入驻、办理事项授权等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对逾期未能入驻并正常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由县效能办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各进驻单位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县行政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2013年7月15日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