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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新增和调整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
及窗口设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宜春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宜行服管字〔2013〕50号)要求,按照“应进必进”工作原则,结合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新增和调整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窗口设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进驻及窗口设置原则
1、应进必进原则。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方便群众办事原则。
3、集中设置原则。对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关联度较大的窗口单位相对集中设置。
4、资源共享、集中管理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较少、办件量较少的单位入驻综合窗口。
二、新增及调整的进驻单位
县国资办、县公路分局作为常设窗口新增进驻;
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教育局由综合窗口调整为常设窗口进驻;
县广电局、县档案局、县统计局、县盐务局、县旅游局新增进驻综合窗口。
三、切实加强进驻单位监管
1、各入驻单位必须在2013年7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派入驻、办理事项授权等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对逾期未能入驻并正常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由县效能办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各进驻单位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县行政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