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傅葵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县委决定:
免去傅葵柳同志的县委委员、敖阳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县委决定:
傅葵柳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保留正科级待遇)。
中共上高县委员会
2013 年4月19日
抄 送:县委常委,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
党组,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印发